- 索 引 号:QZ11112-1200-2020-00010
- 备注/文号:德建〔2020〕23号
-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07
德建〔2020〕23号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县住建
领域自然灾害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县各建筑业责任主体、物业企业,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住建领域自然灾害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结合住建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全县住建领域自然灾害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排整改在建工程、物业小区自然灾害安全隐患,避免汛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提升城市防灾减灾能力,保障城市安全。
二、摸排内容
各施工单位、物业企业自然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三、摸排方式
住建领域自然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采用各施工单位、物业企业自查、住建部门抽查的方式开展。
四、摸排内容
(一)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排水及基坑工程及地下空间防涝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基坑支护,配备足够排水设施;开展工地高空作业、高空设施、设备的防风安全风险和隐患整治;围挡围护措施是否安全牢固,是否备好沙袋、抽水泵等防汛材料和设备;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地下室防涝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地下排水、防渗漏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物业小区地下室、地下车库低洼部位是否备好防洪闸、防洪沙袋、防水篷布等防涝材料和设备;物业管理区域内地下变配电站房、备用发电机用房是否采取防止涝水倒灌措施,透水部位是否采用充气管塞、水泥、防火泥等防水材料封堵。
五、实施步骤
住建领域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一)自查自改(4月15日前)。各建筑业责任主体、物业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自查,分别形成住建领域自然灾害风险隐患问题清单,对问题清单实行交账销号制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倒排时间完成整改。
(二)全面检查(4月28日前)。县住建部门在4月28日前对全县所有在建工程和物业小区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工作,对照自然灾害安全隐患问题清单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清单,压实安全责任。
(三)落实整治(5月28日前)。各建筑业责任主体、物业企业要对照自然灾害风险隐患问题清单逐一整治、逐一销号,在5月28日前全部完成整改,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帐。
(四)巩固提升(12月31日前)。各建筑业责任主体、物业企业要以本次大排查大整治为契机,有效建立长效机制,包括制定各项防汛机制,对工作人员全面培训防汛等应急能力培训,完善各项日常管理制度等,切实提升在建工程、物业小区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县住建局将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对各地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建筑业责任主体、物业企业要认真落实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原则,对隐患易发的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反复查。
(二)加强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自然灾害风险责任事故,要认真进行调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对在大检查期间发生风险事故的,严格进行责任倒查,顶格处理。对检查不认真、工作不负责的,该通报的将予以通报。
(三)严格落实信息报送。根据市住建局要求,即日起至6月16日,县各建筑业责任主体、物业企业要在每天16:30前向县住建局质安站和房管股分别报送辖区内在建工程和物业小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需协调事项及下阶段打算),和市指挥部制定的《泉州市自然灾害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表》《重大隐患填报表》,每周一、三对《重大隐患填报表》的隐患进行总结分析并形成文字上报;6月16日后每月3日前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和报表,由我局汇总后报送市住建局。
联系人:质安站:江崇辉,18965629909;
房管股:梁永辉,13799492382。
附件:
1. 《泉州市自然灾害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表》;
2. 《重大隐患填报表》;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7日
抄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水利局、应急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存档。 |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印发 |
附件1
泉州市自然灾害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表
填报单位:
统 计 数 |
生产经营单位开展 |
排查发现 隐患数 |
已完成整改 隐患数 |
部门监督 检查组 |
监督检查 发现隐患数 |
已完成整改 隐患数 |
群众隐患举报 |
执法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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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一 般 隐 患 |
重大隐患 |
总数 |
一 般 隐 患 |
重 大 隐 患 |
总数 |
参 加 人 员 |
总数 |
一 般 隐 患 |
重 大 隐 患 |
总 数 |
一 般 隐 患 |
重 大 隐 患 |
隐 患 数 |
核 实 查 处 数 |
限期整改 |
停产停业整改 |
取缔关闭 |
罚 款 企 业 数 |
罚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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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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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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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个) |
(人次)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家)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2020年 月 日
注:1.执法检查具体情况请填入下表,以便汇总统计。
2.各县(市、区)负责统计辖区所有行业(领域)、乡镇(街道)及企事业单位的大排查大整治情况,各市直部门负责统计本级、
下属事业单位及央属、省属、市属企业的大排查大整治情况,避免重复统计。
附件2
重大隐患填报表(累计数)
序号 |
重大隐患情况 |
整改情况/整改措施 |
备注 |
整改完成/ 正在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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