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2-1200-2020-00007
    • 备注/文号:德建〔2020〕17号
    •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8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德化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18 16:25

     

     

     

     

     

     

    德建〔2020〕17号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2020年德化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县各施工企业,各在建项目责任主体,预拌混凝土企业、工程材料检测机构:

    为认真吸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县住建局制定了《2020年德化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8日

     

     

     

     

     

     

     

     

     

     

     

     

     

     

     

     

     

     

     

     

    抄送:市住建局,县政府办,县安委办,存档。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印发


     

    2020年德化县建筑施工安全

    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吸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隐患,按照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指示要求和会议精神,县住建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教训,严守安全底线,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牢牢盯紧事故多发易发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力维护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时间安排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3月31日)。各责任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检查执法(即日起至4月30日)。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行督导检查、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提请政府或安委会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对已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的企业立即严肃执法,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三)回头看(5月1日至5月31日)对排查出的企业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严厉打击、严格执法,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四)巩固总结(6月1日至6月16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全力维护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严查是否存在无资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是否存在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和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的行为;进一步落实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履职情况;是否存在随意压缩工期、冒险蛮干、偷工减料等危及安全生产行为或违法发包、转包、挂靠等违规行为的。

    (二)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三)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执行省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主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30号)文件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四)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和履职情况;各项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等。

    (五)预防高处坠落管理情况。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交底及配备相应防护用品情况;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前,是否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逐项验收并做好相关验收记录,待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建立定期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

    (六)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是否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规定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

    (七)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情况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的防火性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严肃查处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行为。

    (八)复工前安全交底、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对现场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班前安全交底。是否做到“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复工,危大工程未全面检查或存在隐患不复工,现场作业人员未接受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不复工,安全隐患未消除不复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本在建项目实际,深入分析制约自身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细化各项任务目标,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深刻汲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教训,强化风险管控,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主体责任,全面自查。施工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企业定期检查制度,坚决根除“以包代管”陋习,必须做到对每个项目每月至少一次的安全专项检查,并登记在册、记录在案、跟踪整改。

    (三)加强监督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县质安站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对各类检(巡)查发现的隐患未“清零”、未有序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行动流于形式的企业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对自查自纠走过场、该排查的隐患和问题未能自查整改到位的企业,一律依法顶格处罚。

    (四)强化整改提升,做好统计报送。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施工、监理单位要于3月31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至我局建筑业管理股。

    联系电话:23515778

    电子邮箱:dhjzy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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