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0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泉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德化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瓷都·德化”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根据《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请点此http://www.dehua.gov.cn/zwgk/zfxxgkzl/bmzfxxgk/yjglj/fdzdgknr/
(二)公开渠道
1. 在“中国瓷都·德化”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网站地址为:http://www.dehua.gov.cn/
3. 在德化县档案局、县公共图书馆等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
德化县档案馆地址为: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10号,联系电话为:0595-23556832。
德化县图书馆地址为: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28号,联系电话为:0595-23522132。
办公时间:夏令时:8:00-12:00、15:00-18:00;冬令时:8:0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编排体系主要包含索引号、信息名称、发布机构、生成日期、文号等内容。
1.索引号:政府信息公开的唯一识别代码,由信息生成机构代码、信息类别、信息生成年度、年度信息流水号组成。
2.信息名称:政府信息的标题。
3.发布机构:政府信息发布主体。
4.生成日期:政府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日期。
5.文号:政府信息的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份和文件顺序号三个部分组成。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获取信息的方法
以上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必提出申请,可以直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1. 登入“中国瓷都·德化”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档案局、公共图书馆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获取点获得政府主动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获取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机构名称: 德化县应急管理局
咨询电话:0595—23556235
传真号码:0595—23557235
电子邮箱:dhyjglj@126.com
通信地址:福建省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10号
邮政编码:362500
办公时间:夏令时:8:00-12:00、15:00-18:00;冬令时:8:0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德化县应急管理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1.书面申请(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德化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传真号码:0595—23557235
咨询电话:0595—23556235
电子邮箱:dhyjglj@126.com
通信地址:福建省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10号
邮政编码:362500
办公时间:夏令时:8:00-12:00、15:00-18:00;冬令时:8:0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当面申请及咨询:德化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如需向当面申请公开信息或者咨询相关申请事项,请向德化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或咨询。
办公地址:福建省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10号
传真号码:0595—23557235
咨询电话:0595—23556235
办公时间:夏令时:8:00-12:00、15:00-18:00;冬令时:8:0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2.邮寄申请
申请人可下载《德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下载),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通过邮寄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件人请填写德化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四)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从形式上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或者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对于要件完备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五)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等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德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系统纪检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