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301-2500-2022-00051
- 备注/文号:德安委〔2022〕4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18
德安委〔2022〕4号
德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以及全县安全生产会议要求,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泉安委〔2022〕3 号)要求,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吸取各类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聚焦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进一步推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稳控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12月底,各乡镇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全面细化部署,迅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落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有效管控各类风险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深入开展隐患自查。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提出工作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自查自改。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持续滚动摸排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完善“四个清单”,督促做好隐患整改,确保形成闭环。对于重大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加强协调合作,集中攻坚制约安全生产的重大突出问题和矛盾,切实做到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自查工作要贯穿大检查全过程,要以严实作风,真查细查,严防排查整治流于形式。
(二)加强专项督导检查。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深入推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县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立即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派出专家服务组、执法检查组等赴一线检查,督促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指导帮助基层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深入研究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等深层次矛盾问题,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三)强化综合督导服务。县安委会依托18个县级安全生产督导服务组开展大检查,采取“包片督导”的方式,深入各乡镇督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4月份检查各乡镇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情况,之后,原则上每月督查1次,由各督导服务组自行安排督查时间;重要会议、重要时段,要相应增加督查频次,进一步推动各乡镇落实大检查工作,特别是在国庆及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要紧盯薄弱地区和环节,紧盯重点领域,推动各乡镇强化排查整治,加强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督导服务贯穿大检查工作全过程,重点检查各乡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具体部署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尤其是十五条硬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有没有真正传达到基层和企业、有没有实际举措和行动、有没有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并交单子压责任、有没有取得实际效果,深入查找、督促整改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对督导服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乡镇及有关部门强化整改,对重点难点问题要盯住不放、一督到底,确保整改到位。
(四)落实工作考核巡查。县安委会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各乡镇各部门大检查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考核。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及省、市、县实施意见要求,启动新一轮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分批组织对各乡镇近三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巡查,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压实责任,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全力维护安全稳定,2022年12月底前完成3-4个乡镇巡查工作。
三、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推动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县细化措施,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加强统筹领导,压实各方安全责任
1.各乡镇党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各乡镇党委是否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两个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自觉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是否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县实施细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否主持党委常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等。
2.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各乡镇政府是否将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否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办法;是否主动协调跨地区、跨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干部是否分兵把口、严格履职,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安委办是否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等。
3.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有关部门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是否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对职能交叉、新业态风险,及时明确安全监管责任;是否对危化品、燃气、道路交通、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的领域,抓实全链条安全监管;对直接关系安全并已取消下放的事项,是否实事求是开展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是否及时纠正等。
4.企业负责人履行责任情况。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企业是否存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行为;是否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搞“挂名矿长”等逃避责任的行为;对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是否落实行业禁入相关规定等。
5.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是否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关系,是否及时对特困行业纾困解难保障安全管理,是否发挥一线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是否做好各类事故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是否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特点,采取“六个一”(一份安全公开信、一次安全专题视频会议、一系列视频调度、一批短信微信、一批视频监控、一轮企业隐患自查自纠)和小分队、专家指导服务、在线会诊、视频调度巡查等方式,综合运用现代化手段,精准实施打击,及时清除事故隐患等。
(二)强化宣教警示,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6.宣传警示教育落实情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是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是否对三年行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走过场”“放一马”、责任悬空和纸上整改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是否及时宣传总结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形成互学互促的良好格局;是否以安全生产月活动、防灾减灾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扎实开展安全宣传“五进”等系列活动,普及防灾减灾救灾常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减灾避险能力。是否督促企业落实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紧盯重点领域,深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7.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情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是否组织分析本乡镇、本行业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大风险,拉清单抓好整改;是否对危化品、城镇燃气、建筑施工、消防、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工贸、森林防火、防汛备汛、内河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是否存在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等问题;是否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四个清单”管理;是否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是否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果断措施,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等。
(四)提升本质安全,全面铺开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
8.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落实情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是否组织学习2022年德化县《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县领导有关讲话及批示精神,是否按时全面完成标杆企业培植任务,是否开展标杆企业复制推广工作,是否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2年攻坚方案、执法推动方案和职责任务清单,是否按照“规模以上、中等、小微、需取缔关闭”等4个类型摸清本辖区企事业单位底数,是否推行企业运用检查、隐患、整改“三张清单”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推动落实“一企一策”,是否完成涉及“智慧安监”信息平台500家企事业单位标准化提升函告工作并逐家签订自主创建承诺书,是否确定本辖区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标准化提升企事业单位数量,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题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等。
(五)严格审核把关,守牢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9.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准入情况。各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规划建设是否严把安全关,是否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是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是否存在“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情况;是否擅自降低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高危项目、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门槛;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严格安全监管,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等。
10.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情况。各有关部门是否严厉打击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的法律责任;县属企业是否建立专业化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监督、考核、惩处;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的单位盲目承接相关业务的问题等。
11.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是否加强培训,发放劳保用品,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危险岗位是否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是否存在未经培训合格的上岗人员。有关部门是否将生产经营单位用工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对相关情况较突出的行业领域部署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国企在有关人员管理上是否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等。
(六)严肃执法问责,重拳开展“打非治违”
12.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是否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泉委办发〔2022〕1号),完成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工作,配齐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监管任务;是否稳步推进乡镇赋权执法工作;是否存在层层下放执法责任等行为,是否简单撤并安全执法队伍;是否开展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县应急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不低于75%的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监管人员,是否配强领导班子;是否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各级财政支持等。
13.开展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是否强化精准执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执法事项;是否严格按照双随机制度和2022年度执法计划严肃开展执法检查;是否强化专业执法,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推进异地交叉检查,解决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是否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对关停的矿山是否采取停止供电、现场盯守或巡查措施等。
14.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是否精心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否对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整治;是否采取精准办法加强对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城镇燃气无证经营、农用车辆非法载客、客车货车和危化品非法运营等各种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治理;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改,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是否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加大曝光力度,起到威慑警示作用;是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权力寻租等。
15.严肃追责问责落实情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是否将2021年各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要求整改的企业、2021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和2021年以来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的企业列为执法检查重点对象,加强监督检查;对专项检查和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是否追究生产安全事故中不履行职责的相关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构成犯罪的是否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
(六)加大隐患举报奖励,严查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
16.加强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情况。是否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市民热线、部门举报热线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重大风险隐患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是否用好“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职工举报违法行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否及时处理举报,执行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重大风险隐患或举报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等。
17.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情况。各有关部门是否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对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是否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对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是否一律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方案,强化措施,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具体负责的领导、内设机构,细化大检查实施方案,指导推进本系统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做好本部门自查工作。各级安委会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强化责任措施落实,对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
(二)严格检查,确保成效。各部门要突出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综合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真查真管,严查严管,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真正摸清企业安全生产底数,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对发现的一般问题,应当场指出并提出整改建议;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要现场处理,督促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督促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予以整改,视情建议县安委会挂牌督办。将排查的有关情况分别填入“四张清单”,严格隐患整改动态清零。县级督导服务组的检查情况要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三)担当负责,统筹兼顾。要统筹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统筹协调,既要抓紧时间尽快开展,又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防感染风险;要坚持检查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不得随意向基层和企业下达指令、提出要求,责令停产停工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既要通过大检查解决一批实实在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又要防止运动式、简单化、“一刀切”,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四)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大检查的良好氛围。要从正反两方面典型入手,对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同时,加大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和单位以及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各乡镇安办要建立信息报送、简报编发、情况通报等制度,做好信息宣传工作。
(五)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要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方法,认真细致开展检查工作,确保了解真实情况、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决不能搞形式、走过场。
(六)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按照工作安排,县级18个指导检查组和各有关单位的专项检查组以及各乡镇要及时反馈大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县级18个指导检查组每月督导服务结束后5日内将督导服务工作情况报县安委办;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于每月28日前将本乡镇、本行业领域专项督导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四个清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附件2)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将定期梳理汇总进展情况形成工作简报,并抄送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
请各乡镇、各部门将细化后的大检查方案、工作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于4月25日前报县安委办。各乡镇、各部门自查工作进展情况于4月25日前报县安委办。
附件:1.县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分组安排
2.安全生产大检查四个清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德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4月18日
附件1
县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分组安排
分组 |
乡(镇) |
带队部门 |
带队领导 |
成员 |
第一组 |
龙浔镇 |
县城管局 |
由带队部门1名科级领导带队 |
由带队部门选派业务骨干组成 |
第二组 |
浔中镇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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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盖德镇 |
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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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
三班镇 |
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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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
龙门滩镇 |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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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组 |
雷峰镇 |
县文旅局 |
||
第七组 |
南埕镇 |
县工商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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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组 |
水口镇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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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组 |
国宝乡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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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组 |
赤水镇 |
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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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组 |
美湖镇 |
县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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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组 |
大铭乡 |
县统计局 |
||
第十三组 |
春美乡 |
县科技局 |
||
第十四组 |
上涌镇 |
县司法局 |
||
第十五组 |
汤头乡 |
县林业局 |
||
第十六组 |
葛坑镇 |
县卫健局 |
||
第十七组 |
桂阳乡 |
县农业农村局 |
||
第十八组 |
杨梅乡 |
县教育局 |
附件2
安全生产大检查四个清单
(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
排查清单 |
隐患清单 |
整改清单 |
责任清单 |
||||
问题隐患 |
隐患类别 (一般/重大) |
整改措施 |
销号情况 (已整改/正在整改) |
制度措施 |
整改责任 |
县责任领导(重大隐患需领导挂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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