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8-1000-2025-00016
- 备注/文号:德卫健函〔2025〕31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12
陈小钰代表:
你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建议》(第25122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乡级平台支撑,均衡医疗资源
一是提升服务质量。立足于我县地理环境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按照“一村一所,一所一策”原则,通过落实“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以及乡镇卫生院巡诊、服务能力较强的邻村卫生所乡村医生兼职等方式,实现我县村卫生所服务全覆盖。二是开展巡回医疗。以县医院、县中医院为牵头单位,建立县级医疗团队常态化开展下乡巡回医疗,充分利用两部健康体检大巴车(配备心电图、DR、彩超等设备)构建流动医院,实现“县级医疗专家下沉巡诊坐诊机制”,让农村群众在乡镇卫生院享受县级医疗服务;各基层医疗机构组建健康管理服务团队携带基本药物和常用设备,定时间、定地点到辖区内各自然村开展义诊巡诊服务,为群众提供卫生健康服务,打通服务群众健康的“最后一公里”,有效提升群众医疗健康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推广中医药服务。在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高标准建设中医馆、“中医阁”,通过中医药技术的运用,提升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
二、夯实村级医疗网底,强化基层保障
一是保障工资待遇。依据政策提供乡村医生岗位补助,并根据执业资格给予额外奖励。同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低于40%的工作量安排给乡村医生承担,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实施,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补助经费。二是提升业务能力。对接省市政策,落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2025年拟招聘1名大学生乡村医生为辖区村民提供卫生健康服务;将年龄适中且业务较熟练的乡村医生吸纳为乡镇卫生院的聘用人员,通过培训和聘用机制,提高现有乡村医生技能水平。三是落实养老保障。对在岗且未满60周岁并缴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每人每年给予3000元补助;对年满60周岁办理离岗且连续从业10年以上的,实施差异化养老补助,保障其晚年生活。
县卫健局分管领导:林莹莹
经办人员:陈惠玲
联系电话:0595-36331415
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12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与文史办、县政府督查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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