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8-1000-2025-00016
    • 备注/文号:德卫健函〔2025〕31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12
    德化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德化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5122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5-08-14 10:12
     答复类型:B

     

    陈小钰代表:

    你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建议》(第25122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乡级平台支撑,均衡医疗资源

    一是提升服务质量。立足于我县地理环境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按照“一村一所,一所一策”原则,通过落实“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以及乡镇卫生院巡诊、服务能力较强的邻村卫生所乡村医生兼职等方式,实现我县村卫生所服务全覆盖二是开展巡回医疗。以县医院、县中医院为牵头单位,建立县级医疗团队常态化开展下乡巡回医疗,充分利用两部健康体检大巴车(配备心电图、DR、彩超等设备)构建流动医院,实现“县级医疗专家下沉巡诊坐诊机制”,让农村群众在乡镇卫生院享受县级医疗服务;各基层医疗机构组建健康管理服务团队携带基本药物和常用设备,定时间、定地点到辖区内各自然村开展义诊巡诊服务,为群众提供卫生健康服务,打通服务群众健康的最后一公里”,有效提升群众医疗健康获得感和幸福感推广中医药服务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高标准建设中医馆、“中医阁”,通过中医药技术的运用,提升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

    二、夯实村级医疗网底,强化基层保障

    一是保障工资待遇。依据政策提供乡村医生岗位补助,并根据执业资格给予额外奖励。同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低于40%的工作量安排给乡村医生承担,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实施,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补助经费。二是提升业务能力。对接省市政策,落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2025年拟招聘1名大学生乡村医生为辖区村民提供卫生健康服务;将年龄适中且业务较熟练的乡村医生吸纳为乡镇卫生院的聘用人员,通过培训和聘用机制,提高现有乡村医生技能水平。三是落实养老保障。在岗且未满60周岁并缴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每人每年给予3000元补助;对年满60周岁办理离岗且连续从业10年以上的,实施差异化养老补助,保障其晚年生活。

     

    县卫健局分管领导:林莹莹

    经办人员:陈惠玲

    联系电话:0595-36331415

     

     

    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12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与文史办、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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