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8-1000-2024-00018
- 备注/文号:德卫健函〔2024〕3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3
陈春丽、徐建传、寇建赓、陈秀端等4位代表:
你们在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启动盖德镇卫生院迁建的建议》(第1001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德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德政〔2021〕63号),我局开展中期评估,经研究,易地迁建盖德镇卫生院项目退出“十四五”规划,具体原因如下:
一、项目用地征迁费用较高。为促进我县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提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盖德镇人民政府做好易地新建盖德镇卫生院用地规划准备,该项目选址于盖德村十组(下洋角落,控规图A51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2.88亩(8586㎡),扣除闽江二期防洪工程用地外,实际占地面积约9.6亩
(6400㎡)。用地涉及两家公司及四户民房,经初步估算,红线内外的建筑物、附属物、搬迁费、土地价值等征迁费用约1000万元。由于县级财政资金存在困难,卫生院自筹资金有限,存在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可能导致项目无法顺利实施。
二、发展根基持续强化夯实。2023年,盖德镇人民政府投入30万元对卫生院立面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提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就医环境,规范诊疗流程和功能分区,实现医疗资源的科学整合。同时,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4〕5号),拟再对卫生院软硬件设备设施迭代升级。
鉴于以上原因,盖德卫生院暂缓迁建,待时机成熟再考虑迁建。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张桂冬
经 办 人:郑玉旺
联系电话:23552979
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3日
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府督查室。 |
德化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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