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8-1000-2024-00015
- 备注/文号:德卫健函〔2024〕6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3
张金涵、郑丽雅、郑美琼等3位代表:
你们在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进全县每年免费体检一次的建议》(第1150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已享有免费体检人群。
1.德化县卫健系统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于现有条件为特定人群开展免费体检业务。包括:7周岁以下儿童、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2.《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学校每年组织1次在校学生健康体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的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财政资金和医疗条件现状。
我县具有体检资质医疗机构4家,其中具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医疗机构1家(德化县中医院),在实现为特定人群开展免费体检全覆盖上还有尚需完善。2023年德化县卫健系统有效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于有限的财政资金和医疗条件,完成老年人免费体检24681人,覆盖率达73.72%,对7周岁以下儿童免费体检29348人,覆盖率达94.34%。
三、积极争取资金,进一步提高免费体检人群覆盖。
主动向上争取,全面加强与省市发改、财政、卫健等部门的工作对接,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在项目资金上的政策支持,确保有依据的不旁落、能沾边的不少得。进一步增加有资质体检中心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免费体检人群覆盖。同时,职业卫生监督部门将加强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对员工的职业健康体检责任。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方荣斌
经 办 人:郑贵聪
联系电话:18105058660
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3日
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府督查室。 |
德化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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