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8-1000-2023-00032
- 备注/文号:德卫健函〔2023〕65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12
答复类型:B
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德化县财政局关于
德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113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茂胜、林荣忠等2位代表:
你们在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高乡村医生基本生活待遇的建议》(第1134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落实乡村医生收入补偿机制。统筹乡村医生专项补助、药品零差率改革政府专项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等各项经费,弥补乡村医生因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收入,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合理待遇,确保村卫生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能正常运转。
二、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印发《德化县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实施方案(试行)》(德卫健〔2020〕52号),为符合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的老年乡村医生发放养老生活补助,组织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养老补助标准为:连续从业年限满10年(含10年)以上20年以下,每人每月给予100元养老生活补助;连续从业年限满20年(含20年)以上30年以下,每人每月给予200元养老生活补助;连续从业年限满30年(含30年)以上,每人每月给予300元养老生活补助。
三、起草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泉州市卫健委正联合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7个部门起草《泉州市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逐步提高乡村医生岗位补助和相关政策待遇。待市级文件印发后,我县将根据市级文件相关要求,联合县级相关部门起草《德化县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岗位补助、政策待遇和养老问题。
县卫健局分管领导:林莹莹
经办人员:陈惠玲
联系电话:0595-36331415
县财政局分管领导:周庆国
经办人员:李实稳
联系电话:0595-23591198
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德化县财政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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