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8-1000-2022-00147
    • 备注/文号:德卫健函〔2022〕149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11
    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涉疫第三方消毒服务机构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11 16:33

      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涉疫第三方消毒服务机构跨部门

      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县卫生监督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要求,以公正、简约、高效监管维护公平竞争,进一步规范涉疫第三方消毒服务机构生产经营行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闽市监信〔2022〕17号)、省防指综合协调组《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闽应对疫情指挥部综〔2021〕69号)、《泉州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涉疫第三方消毒服务机构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县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开展全县涉疫第三方消毒服务机构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0月底,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所有涉疫第三方消毒服务机构进行执法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卫生健康部门

      1.开展消毒服务是否与委托方签定协议,是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制订消毒运行程序、消毒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2.从事消毒人员是否有经培训合格,是否有培训记录,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3.消毒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规范的,并具有独立、安全的固定放置场所,消毒物品是否分区存放并设置容易

      识别的明显标记。

      4.是否有开展消毒过程评价并记录,并装订成册备查。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登记事项与实际经营是否一致。

      三、检查方式

      由县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将联合组织执法人员,由一名分管领导带队,现场检查对涉疫第三方消毒服务机构的调查摸底、建档和培训情况,并统一开展实地检查。

      组长:苏雪丽  县卫监所副所长        15859726599  

      成员:吴嘉萍  县卫监所一级科员      18359140373

      郑文娟  县市场监管局一级科员  13559578951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跨部门联合监管检查工作对于强化涉疫第三方消毒服务机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尽责,落实工作方案要求,细化措施,明确分工,确保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二)依法依规处置。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部门职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认真调查核实,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若发现其他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应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做好信息报送。

      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对本区域内涉疫第三方消毒服务机构建档造册,并将底档和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于2022年10月30日前报送局监督股汇总后报市卫生计生执法支队。联系人:易昌国,联系电话:36334512,邮箱:285519094@qq.com。

      (四)严肃工作纪律。检查组应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本

      着务实高效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确保检

      查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涉疫第三方消毒服务机构监督检查表

      

     

    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1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附件

      受检单位: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1

    是否有持有开展相关消毒服务的业执照,开展消毒服务是否与委托方签定协议。

     

      2

    从事消毒人员是否经过卫生行动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应资质;上岗前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培训单位:                   

     

      3

    是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制订消毒运行程序、消毒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章制度。提供消毒服务前,所采用的消毒方法和程序应经过验证,具备相应卫生安全措施,并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4

    消毒物品储备及数量:84消毒剂      ,漂白粉      ,手快速消毒剂       ,75%酒精     ,低温消毒剂      ,其它    

     

      5

    消毒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规范的,并具有独立、安全的固定放置场所。消毒物品应分区存放设置容易识别的明显标记,储物存放应当离地、离墙不小于10厘米,离顶不小于50厘米。

     

      6

    对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或可能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环境及其现场物品提供消毒服务的消毒服务机构使用的消毒产品必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并索证。

     

      7

    是否有开展消毒过程评价并记录(评价内容包括:消毒剂名称、主要有效成分及含量、有效期、配制方法、消毒器械名称、消毒地点、消毒日期、消毒对象、消毒剂配制日期、消毒剂浓度和用量、作用时间、消毒方式、监测记录、意外情况和处理记录、操作员签名等)

     

      8

    开展消毒场所的类别(如:冷链、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农贸市场、学校等)。

     

      检查人员:                          陪检人员: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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