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8-1000-2022-00039
- 发布机构: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07
德化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20607)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
案件名称 (案由)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1 |
德卫传罚〔2022〕001号 |
德化县龙浔镇**村第五卫生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造成传播但未发生流行和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
德化县龙浔镇**村第五卫生所 |
郑*军 |
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造成传播但未发生流行。 2.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参照《德化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版)》职权编码35052628-CF-041裁量基准。 2.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参照《德化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版)》职权编码35052628-CF-120裁量基准。 |
合并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并处壹万伍仟元(15000元)人民币罚款。 |
2022年 6月2日 |
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
2 |
德卫传罚〔2022〕002号 |
郑*军未按规定报告异常健康事件案 |
郑*军 |
未按规定报告异常健康事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
暂停八个月执业活动。 |
2022年 6月2日 |
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
|
3 |
德卫传罚〔2022〕003号 |
德化陈*图西医内科诊所 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和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
德化陈*图西医内科诊所 |
陈*图 |
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2.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参照《德化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版)》职权编码35052628-CF-041裁量基准。 2.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参照《德化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版)》职权编码35052628-CF-120裁量基准。 |
合并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并处壹万伍仟元(15000元)人民币罚款。 |
2022年 6月2日 |
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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