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8-1000-2022-00039
    • 发布机构: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07
    德化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20607)
    时间:2022-06-07 16:33

      德化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20607)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案件名称

    (案由)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1

    德卫传罚〔2022〕001号

    德化县龙浔镇**村第五卫生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造成传播但未发生流行和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德化县龙浔镇**村第五卫生所

      郑*军

    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造成传播但未发生流行。

    2.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参照《德化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版)》职权编码35052628-CF-041裁量基准。

      2.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参照《德化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版)》职权编码35052628-CF-120裁量基准。

      合并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并处壹万伍仟元(15000元)人民币罚款。

    2022年

    6月2日

    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2

    德卫传罚〔2022〕002号

    郑*军未按规定报告异常健康事件案

     郑*军

     

    未按规定报告异常健康事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暂停八个月执业活动。

    2022年

    6月2日

    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3

    德卫传罚〔2022〕003号

    德化陈*图西医内科诊所 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和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德化陈*图西医内科诊所

      陈*图

    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2.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参照《德化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版)》职权编码35052628-CF-041裁量基准。

    2.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参照《德化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版)》职权编码35052628-CF-120裁量基准。

    合并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并处壹万伍仟元(15000元)人民币罚款。

    2022年

    6月2日

    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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