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7-2500-2020-0030
    • 备注/文号:德文旅〔2020〕47号
    • 发布机构: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04
    德化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旅行社租用旅游包车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04 10:41

     

     

     

     

     

     

     

    德文旅〔202047

     

    德化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旅行社租用旅游包车管理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各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

        为确保2020年全县旅游包车安全形势平稳,有效遏制旅游安全事故发生,按照《泉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泉道安办〔2020〕30号)相关要求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部署要求,现将加强旅行社租用旅游包车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监管责任

      加强对租用旅游包车的监督管理,与交通等部门协调配合,推动旅行社企业旅游包车管理制度化、常态化。督促各旅行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旅游线路风险评估,建立完善旅游包车制度、规范合同和档案管理。

      二、强化督促检查

      加强对旅行社购买交通服务过程中的监督检查,重点督促检查旅行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旅行社旅游车辆租用合同是否规范,组团旅游路线是否与租用的省际、市际、县(区)际运营资质相符合,旅游车辆驾驶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有效遏制旅行社租用无资质旅游包车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主体责任

      各旅行社企业要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租赁旅游包车管理机制,加强租用车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购买交通服务制度建设,应与旅游汽车运输公司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应在源头上控制不安全苗头,排查安全隐患,应选择有资质和安全质量信誉优良的旅游客运企业作为保障旅游车辆安全的前提,不得租用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核准的汽车公司车辆用于旅游接待服务,避免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协作整治

      积极配合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旅游车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旅游客运企业、车辆、驾驶人以及旅行社购买交通服务过程中有关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有效防止车辆“带病”上路,切实消除旅游包车安全隐患。配合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完善旅游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对旅行社租用无资质车辆和无证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依照《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处罚。

      五、强化教育提示

    旅行社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旅游交通安全教育提示,加强对业务员、导游等开展专题教育,组织观看安全教育光碟,通过观看特大交通事故视频资料中的典型案例,分析事故原因,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提示严禁包租非法车辆组织旅游活动,发挥导游作用,对旅游活动过程开展安全宣传和提示。导游人员应掌握基本安全应急常识,做好服务工作,出行前旅行社要对旅游者安全乘车提示,导游要在使用旅游包车过程中,提醒司机注意旅行途中的休息,避免疲劳驾驶等,杜绝旅游车辆交通事故隐患。

     

     (此件主动公开)

     

    德化县文化体育和旅游

    20206 1

     

     

    抄送:市文旅局县道安办、县安委办。

    德化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06 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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