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509-0200-2022-00009
- 备注/文号:德退役军人局〔2022〕14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28
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
“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
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讲好优秀退役军人故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现将《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福建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基础上,各乡镇推荐1名侯选人,务必于5月5日前上报推荐对象及材料(包括福建省“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汇总表、征求意见表、3000字事迹材料及150字简要事迹等盖章后报送市局,电子版发送公务邮箱,相关材料模板见附件,电子版请登陆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信息”下载)。
德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4月28日
德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印发 |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福建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
“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闽退役军人厅〔2022〕48号
各设区市市委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退役军人事务局,省(中)直各有关单位,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
2022年是中国共产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建军95周年,也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的第一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持续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讲好优秀退役军人故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根据中央宣传部、退役军人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省委宣传部、省退役军人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喜迎二十大,奋进立新功”主题主线,选树一批理想信念坚定、工作实绩突出、道德品质过硬、事迹真实感人的先进典型,集中展现退役军人在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中奉献担当、建功立业的良好形象,激励广大退役军人不忘初心、永葆本色,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与全省人民共同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主办单位
省委宣传部、省退役军人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三、活动安排
学习宣传活动分阶段推进、分步骤实施,持续贯穿全年,力求形式多样,务求实效。
(一)深挖典型。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动员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踊跃参与,主动深入基层一线挖掘、收集身边优秀退役军人典型线索,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等多种方式,切实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真正把实绩突出、事迹感人、群众公认、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宣传出去。
(二)推荐报送。按照工作流程,采取自下而上、公开透明、民主择优、逐级申报的方法。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各推荐2名、省(中)直单位各推荐1名人选,其中,特别优秀的可同时作为2022年“全国最美退役军人”推荐人选(没有合适对象可不推荐),各地各单位推荐时向基层一线倾斜,原则上不推荐机关处级及以上干部。
所有推荐人选需进行严格政审,推荐对象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应按管理权限征求相关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推荐对象为企业负责人的应征求企业所属地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社会征信等部门意见;全体推荐对象都必须征求公安部门意见,确保政治合格、品德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推荐人选上报前均应在推荐单位组织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月15日前将“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汇总表、征求意见表、3000字事迹材料及200字简要事迹等盖章后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电子版发送至:fjzmtyjr@163.com(相关材料模板见附件,电子版请登陆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信息”下载)。联系人及电话:罗勋章,0591-87591875;施钰丹,0591-87591873。
(三)遴选评审。主办单位将组成“最美退役军人”评审小组,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评选,综合各地、各单位的推荐情况,典型事迹先进性、影响力等因素,坚持政治性、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标准,经综合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后,最终确定2022年度福建省“最美退役军人”10名。
(四)集中发布。2022年度福建省“最美退役军人”产生后,主办单位将举办发布仪式,面向社会公布“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
(五)广泛宣传。通过在各类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设置专题专栏、制作宣传视频、设计系列融媒体产品等形式,广泛宣传“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和可贵精神,组织“最美退役军人”开展先进事迹报告会,参加学习交流座谈、红色宣讲、培训授课等,充分发挥“最美退役军人”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尊重退役军人、尊崇军人职业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作为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的实际举措,作为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尊重关爱退役军人的重要载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二)严格评选标准。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对推荐对象要认真审查,避免失察失真,杜绝“带病推荐”,确保推选出来的典型事迹过硬,立得住、树得牢,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三)注重活动实效。要不断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规律,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理念、内容、手段等方面创新,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应,更好发挥学习宣传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更好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把“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成效转化为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引导全省广大退役军人更好参与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的强大动力。
附件:1.福建省“最美退役军人”推荐人选汇总表
2.福建省“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
3.“最美退役军人”征求意见表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福建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2022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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