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509-0200-2021-00003
    • 备注/文号:德退役军人局〔2021〕22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04
    德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下达2021年 “八一”建军节部分优抚对象慰问金的通知
    时间:2021-08-04 11:24
      

    德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下达2021

    “八一”建军节部分优抚对象慰问金的通知

     

    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弘扬我县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值此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4周年即将来临之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走访慰问部分优抚对象,现下达慰问经费7.68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及标准

    1.慰问对象:全县重点优抚对象

    2.慰问标准:每人200元。

    二、工作要求

    1.  各乡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作为双拥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来抓。要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和学雷锋便民服务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关爱帮扶家庭困难的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搞好精神抚慰、心理援助等个性化服务。结合实际对在乡复员军人、烈军属等走访慰问,分享建党百年辉煌喜悦,送党和政府关心关怀,积极营造拥军优属的良好氛围

    2.  节日期间,开展活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改进作风要求,做到安全顺利、俭朴节约。要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资金支出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拥军优属”科目。

     

    附件:德化县各乡镇2021“八一”建军节期间优抚对象慰问金分配表

     

     

     德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7月22            

     

     

     

     

     

    德化县各乡镇2021“八一”建军节期间部分优抚对象慰问金分配表

    乡镇

    慰问人数

    慰问金额(元)

    总金额(元)

    龙浔镇

    38

    200

    7600

    浔中镇

    33

    200

    6600

    盖德

    28

    200

    5600

    三班镇

    32

    200

    6400

    龙门滩镇

    16

    200

    3200

    雷峰镇

    25

    200

    5000

    南埕镇

    22

    200

    4400

    水口镇

    27

    200

    5400

    国宝乡

    13

    200

    2600

    赤水镇

    14

    200

    2800

    美湖

    25

    200

    5000

    大铭乡

    9

    200

    1800

    春美乡

    15

    200

    3000

    上涌镇

    31

    200

    6200

    汤头乡

    14

    200

    2800

    葛坑镇

    24

    200

    4800

    桂阳乡

    5

    200

    1000

    杨梅乡

    13

    200

    2600

    合计

    384

     

    76800

     

     

     

     

    抄送: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财政局,各乡镇财政所

    德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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