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统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2 14:40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德化县统计局人秘法规股综合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瓷都·德化”门户网站(www.dehua.gov.cn)下载。

      若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泉州市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德化县统计局人秘法规股联系。联系方式:

      地址: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11号3楼

      邮编:362500

      电话:0595-2352245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县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条,统计信息11条,其他类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按时办结1件。其中,网络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工作,形成了各股室共同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要领导统筹抓,层层抓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加强保密管理。对公开的信息要求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并提交主要领导签审,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台账。三是加强时效管理。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等内容,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四)平台建设

      由局人秘法规股牵头,组织各股室按照新修订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对县统计局政务公开信息内容进行优化调整,确保各类事项都及时进行公开。目前我局没有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局政务信息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机关各股室齐抓共管,人秘法规股负责牵头落实日常具体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业务开展,树立统计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0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信息满足公众需求的主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

      今后,我们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做好政务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知晓的需求。积极参与县政府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工作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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