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201-3000-2016-00001
- 备注/文号:德统〔2016〕7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2-29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5]77号)和《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完成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期限从
一、概述
2015年度,统计局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信息发布工作,基本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他股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
(二)健全制度,强化规范管理。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了《德化县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德化县统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德化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5项制度,切实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有据可查、严谨规范。
(三)加强培训,强化学习宣传。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操作业务培训,同时利用全体干部职工例会,组织全局干部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知识,特别是对统计公开范围、公开属性、公开程序等进行重点学习。
(四)严防泄密,强化信息审核。将信息公开与定密工作、保密审查程序相结合,所有对外报送、印发的政府信息均由分管领导进行把关审核,防止保密审查与信息公开发布脱节,做到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五)探索创新,提升服务能力。在认真做好常规主动公开信息的加载、更新的同时,为了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加强了统计网站建设,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严格执行统计数据发布计划,规范数据发布的内容和时间,做到信息统计内外网发布与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的同步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截止目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4条,其中,网站公开187,政府公报公开7条。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6条,其中,网站公开15条,政府公报公开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机构职能类。主要公开统计局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2.法律规范类。主要公开各类规范性文件、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自由裁量权等信息。
3.规范计划类。主要公开年初工作计划和年底工作报告等。
4、统计信息类。主要公开每月主要经济指标监测报告、季度经济运行分析等信息。
5.工作动态类。主要公开年度统计工作、领导活动等方面信息。
6.人事信息类。主要公开教育培训、人事任免等方面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 在“中国瓷都·德化”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网站地址为:www.dehu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
2.在“德化统计信息网”网站上公开,网址为:www.qzdhtj.gov.cn(《政府信息公开》)
3. 可查阅纸质《德化统计月报》、《德化统计年鉴》和每周统计经济速递。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往年也没有接到任何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具体标准,县统计局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往年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总体上看,全县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的要进一步加强整合;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程序轻实体等现象。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完善电子政务网站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二是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三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历年累计从2009年计入。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 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6 |
194 |
其中:1.政府信息公开数 |
条 |
15 |
187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1 |
7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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