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21-1200-2025-00012
- 发布机构:泉州市德化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06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泉州市德化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能力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采购设备具体需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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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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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液相色谱形态仪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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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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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要求:液相色谱形态仪和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询价响应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没有诉讼纠纷、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材料清单
请询价响应人按照要求填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询价响应人单位公章)、报价明细表(见附件2),以及询价响应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报价须知与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2.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3.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包价,即包含购买仪器设备、1年以上的质保费用(含质保期间所更换零部件、维修的费用)、初次检定、劳务费、交通费、税费、验收等一切费用。
4.本报价仅作为预算控制价参考,不对外公开,也不作为项目招投标中标依据。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报价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8时之前(北京时间)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询价响应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文件寄送至:泉州市德化生态环境局(德化县龙浔镇瓷都大道196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受。(联系人:小颜,联系电话:0595-23585521)
附件:
1、液相色谱形态仪和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技术要求
2、报价明细表
泉州市德化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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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26020001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