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403—1100-2025-00023
- 备注/文号:德政水〔2025〕65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21
根据福建省地方标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DB35/1810─2018)、“三定”规定、《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人民政府部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德政〔2025〕102号)以及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标准化目录清单,我局重新梳理权责清单,现予以调整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权责清单调整9项,其中行政许可新增1项,行政征收新增1项,行政处罚调整7项。
调整后县水利局权责事项199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126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监督检查14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内部审批事项3项和其他权责事项30项。遇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发生变化或审批服务改革要求等,我局将及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附件:德化县水利局权责清单
德化县水利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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