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403—25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德政水〔2025〕7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3
    德化县水利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5 11:30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ehua.gov.cn)下载。若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泉州市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德化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5-23522029,传真:0595-23565070,通讯地址: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10号)。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根据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着力强化信息主动公开,优化解读回应,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1.主动公开情况。始终致力于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标准化方向迈进。在水利资金的下达动态、水旱灾害防御的应对举措、农村供水保障的落实情况、水行政执法的执行进展以及河湖长制的推行成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且深入的信息公开。通过这些努力,不仅成功增进了公众对水利工作的认知和理解,还进一步提升了水利工作在社会层面的影响力和关注度。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高度重视业务人员的专业素养提升,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由县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培训。通过这些培训活动,经办人员在政务公开领域的业务能力得到了显著增强。同时,持续强化政府信息的规范管理意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与多层级审核工作机制,确保整个流程形成严密的闭环管理,从源头上有效规避了泄密风险。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加大信息更新的频率和力度,不断提升各个栏目内容的质量和丰富度,以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同时,密切关注网上办事过程中的公众互动情况,建立了快速响应机制,能够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各类问题,显著提高了网络安全的处置能力和应对水平。

      5.监督保障情况。在信息发布环节,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每一条对外发布的信息都经过严格审核,坚决杜绝未经审核的信息流出。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规范和更新,为群众、企业以及社会各界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水利信息获取渠道。此外,不断探索和完善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通过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将责任精确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与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重要领域的信息挖掘还需进一步加深,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进一步创新。下阶段,我局将认真落实各级关于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在信息公开的形式创新、内容挖掘、质量提升、审核把关、监督管理等环节再发力再提质,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推动信息公开持续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水利局本年度未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德化县水利局

      2025年1月1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