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7-3001-2024-00012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18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根据《德化县建设“无证明城市”试点工作方案》(德政办〔2024〕28号)要求,德化县司法局牵头组织我县政务服务业务主管部门,在省市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基础上,对我县政务服务所涉及证明事项进行了梳理,梳理结果经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核,县级各政务服务业务主管部门确认,各相关方面就我县保留的证明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现将《德化县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德化县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可以从县政府网站信息主动公开栏目下载)
德化县司法局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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