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7-3001-2023-00007
- 备注/文号:德委法办〔2023〕2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9
中共德化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德化县“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德化各单位:
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以及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在今年5月份组织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2023年德化县“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乡镇各单位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图片、信息推送报道、工作总结等材料,请于6月2日前通过内网邮箱报送至县委依法治县办。(图片格式要求:①建议通过横幅/展板/LED等形式体现四要素:活动时间(年份)、活动地点、活动主题、主办单位等;②现场活动照片应紧扣主题,注意画面的观感和细节,不能摆拍;画面应体现一定活动主题场景,图片中不能出现脏乱差环境、不文明行为等)。
联系人:林杰鹏,联系电话:23522885。
中共德化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德化县“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主题宣传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也是国家第一部民法典实施的第三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作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现制定2023年我县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紧密结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活动主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三、时间安排
2023年5月份
四、重点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要求,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融入民法典实施全过程、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打造民法典学习宣传品牌,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宣传局面。广泛开展以民法典普法为重点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促进民法典普法与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紧密结合。
(二)以5月28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刻把握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
(三)把民法典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计划,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结合“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活动,充分运用普法讲师团、“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专家学者等法律职业者在民法典宣传教育中的作用,经常性组织深入基层广泛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
(五)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作用,组织开展“蒲公英八进”普法活动,推动建立“蒲公英”志愿普法场所,做好“蒲公英”公益普法服务平台的宣传、运用、推广。
(六)发挥县、乡、村三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与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等工作一体推进。制作民法典普法宣传产品,建设民法典宣传教育资料库。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民法典普法中的运用,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吸引力、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面。
(七)结合平安创建要求开展“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的平安“三率”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辖区内公众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等,在车站、景区、广场、酒店、医院、校园、企业、金融机构等醒目位置设置标语、公益广告、宣传短片等。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请各乡镇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宣传重点内容。
五、工作安排
(一)开展“民法典进乡村·蒲公英在行动”活动。利用“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民法典进乡村·蒲公英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
(二)组织参加民法典专题有奖知识竞赛。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参与“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民法典知识竞赛,吸引全社会积极参与,营造良好学法氛围,提高民法典的知晓率。
(三)组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大队。利用省“蒲公英”公益普法服务平台,组建德化县“蒲公英”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大队。
(四)组织全县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各乡镇各单位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平台,以及人群集中的楼宇、外屏电视、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
(五)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法治文化阵地活动。推动民法典的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持续深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以有型的阵地宣传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
(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法律明白人”收听收看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新法面对面”线上宣讲。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把宣传月活动作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有力抓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安排,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确阐释民法典的内涵和意义,讲好民法典故事,使民法典精神深入人心,牢牢把握宣传月活动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把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作为评估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工作督导检查,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组织开展好2023年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制度,整合宣传资源,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民法典普法格局。
(三)注重面向基层。坚持学用并举,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结合,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各项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以良法促进善治,推动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结合“蒲公英八进”、“法律明白人”培养等活动,积极搭建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平台载体,综合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增强吸引力,扩大覆盖面,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四)增强实际效果。坚持效果导向,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开展主题宣传。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深入挖掘民法典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总结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民法典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中共德化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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