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7-3001-2021-00005
- 备注/文号:德司〔2021〕8号
-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01
德司〔2021〕8号
德化县2021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之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紧扣县委“一二三四”工作主线,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德化和法治德化、助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打造闽中区域发展中心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以统筹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为根本,高站位推动法治德化建设
(一)突出统筹协调,推动服务提质。进一步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服务协调功能,牢牢把握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线,筹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印发全面依法治县2021年工作要点,科学布局依法治县重点任务。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即将出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实施方案,制定我县落实方案,一体推进法治德化、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二)突出督察加压,压实法治责任。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发挥督察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抓紧抓实法治建设任务。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市细化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部署我县参与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突破。
(三)突出高质高标,启动“八五”普法规划。高质量制定、高标准实施我县“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主体责任明确、资源有效整合的大普法格局。深化“法律八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活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进一步深化全民守法普法工作。
(四)突出有力有序,依法落实疫情防控。充分发挥依法治县服务保障依法疫情防控的职能作用,继续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持续深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畅通涉疫情防控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组织引导我县律师为疫情防控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涉疫矛盾化解。
二、以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高标准助推高质量发展超越
(一)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高质量发展超越优化法治环境。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化建设,制定推行清单、指南、流程图的参照样式。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察、案卷评查。按照上级部署,探索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5个重点执法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点。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深化“府院”联席机制建设。
(二)以专业审慎法制审核为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法治护航。加强对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协助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持续深入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告知提示制度、推行规范性文件事前服务工作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检查工作。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建立政府合同监督管理制度,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治保证。统筹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年度例行清理和涉“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民法典等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
(三)以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为高质量发展超越深化法治保障。紧扣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队伍的专业优势,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不断健全法律服务体系,丰富服务内涵,着重加强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三、以深化基层法治建设为牵引,高质量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持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坚持强基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攻坚突破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机制完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规范化建设等系列任务、新老瓶颈,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全面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夯实“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根基,加强基层治理经验做法的总结和推广、交流,推动“强基促稳”三年行动之基层法治建设提升行动高质量收官。
(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升级,实现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应驻尽驻”。大力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工程,深入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落实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推动落实部分公证事项“省内通办”“跨省办理”。探索建立法律服务项目清单,构建多元化的供给方式,深入发展“互联网+”法律服务,挖潜扩容“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进法律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持续开展法律服务“五在场”。
(三)全面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统筹协调引领法治乡村建设的职能作用,指导推动县级司法局承担的立法民意收集、法制审核、行政复议受理等职能向司法所拓展。组织开展司法所“查问题、补短板”自查整改回头看活动,深化“一所一品”创建活动,分类开展司法所星级评定工作。
四、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为使命,高效能助力平安德化建设
(一)织密安保维稳“防护网”。推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严密落实安保维稳措施,强化预警防范,完善工作机制,严格特殊人群管控帮教,提升基础防范和源头防控水平。加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自身防疫,确保不发生疫情。严格落实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部署,协调、督促、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维护我县社会大局稳定。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加强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重大案件的指导监督,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
(二)筑牢矛盾纠纷化解“防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补短板、创机制”专项活动。推动在纠纷量较大的重点部门行政调解组织全覆盖。积极借鉴台商投资区“一村一专职调解员”经验做法,推动有条件的村居配备专职调解员。建立县级人民调解员协会,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促进基层调解组织作用有效发挥,实现调解案件应录尽录,案件数量同比增长,确保完成本年度市局考评任务。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最大限度把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三)构筑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屏障”。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实施细则,部署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严格执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病情复查审查和鉴别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统一的社区矫正执行模式,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规范执法水平。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通过通信联络、信息核查、实地查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个案矫正,实现精细化矫正。同时,拓展提升“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成果,全力做好司法部“智慧矫正中心”创建考评工作,争取获司法部命名。
五、以全面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高要求锻造司法行政铁军
(一)加强思想淬炼。严格落实“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各类培训的重点内容,开展分层分类全员轮训,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部署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二)加强政治历练。深入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大任务”,抓紧抓实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组织开展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公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等问题。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四史”教育,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法治观念。同时,紧盯“关键少数”,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健全完善具有司法行政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持续推进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三)加强实践锻炼。深化司法行政队伍“一学三比”练兵比武常态化工作,持续践行“一线工作法”,组织司法行政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驻所蹲点”。突出实干担当选人用人导向,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注重在疫情防控、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等中心工作中考察使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完善“三同步”工作机制,组织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牢牢掌握舆论话语权、主动权。
(四)加强专业训练。常态化分级分类开展司法行政队伍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队伍政治素质、法治思维、专业能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教育培训,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切实增强法治业务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根据法治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队伍特点,分类推进年度培训计划落实。
(五)扎实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扎实开展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成立工作小组,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把“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特别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强化队伍作风建设、与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等统筹推进、一体落实。
德化县司法局
2021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送: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 律师所、群胜法律服务所。 抄送:市司法局,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县委政法委,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县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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