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9-12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德市监〔2025〕3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4
根据《中共德化县委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化窑logo推广方案>的通知》(德委〔2024〕15号)《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在消毒餐具领域推广使用德化窑logo标识陶瓷餐具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市监〔2024〕53号),现开展在消毒餐具领域推广使用德化窑logo标识陶瓷餐具补助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4年7月—12月,全县在消毒餐具领域推广使用“德化窑”logo标识的消毒餐具配送企业。
二、补助标准
对配送企业因破损流失,新更换印有“德化窑”logo标识的本地餐具,给予实际采购价的30%进行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元/套,每家企业每年补助数量不超过4.5万套,每家企业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产品采购合同、正式发票、货款支付凭证、配送餐馆名单、产品图片等佐证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提供的佐证材料应当在2024年7月—12月期间内;
2.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四份,并提供原件用于审核。于2025年2月28日前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室小叶收,联系电话0595-23511201,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申报表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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