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9-1200-2024-00007
- 备注/文号:德市监〔2024〕53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5
德化窑logo标识陶瓷餐具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消毒餐具配送企业:
现将《在消毒餐具领域推广使用德化窑logo标识陶瓷餐具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实施。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化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在消毒餐具领域推广使用
德化窑logo标识陶瓷餐具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德化县委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化窑logo推广方案>的通知》(德委〔2024〕15号),为进一步扩大“德化窑”logo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推动消毒餐具配送企业更换使用印有“德化窑”logo标识的本地陶瓷餐具,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持续打响“德化窑”品牌知名度,大力提升我县餐饮店使用“德化窑”陶瓷餐具覆盖率,营造特色陶瓷餐具文化氛围,扩大“德化窑”logo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激发“德化窑”陶瓷餐具消费热情。力争至2027年6月底,全县消毒餐具配送企业基本更换使用带有“德化窑”logo标识的本地陶瓷餐具。
二、时间安排
1.2024年12月底前,通过逐步推广宣传引导,全县消毒餐具配送企业逐步更换使用带有“德化窑”logo标识的本地陶瓷餐具,使用消毒餐具的餐饮店开始使用带有“德化窑”logo标识的本地陶瓷餐具。
2.2027年6月底前,力争全县消毒餐具配送企业新更换的陶瓷餐具基本使用带有“德化窑”logo标识的本地陶瓷餐具,使用消毒餐具的餐饮店基本使用带有“德化窑”logo标识的本地陶瓷餐具。
三、职责分工
1.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消毒餐具配送企业更换使用带有“德化窑”logo标识本地陶瓷餐具的推广工作。
2.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消毒餐具配送企业更换使用带有“德化窑”logo标识的本地陶瓷餐具的资金保障工作。
四、主要任务
1.加强宣传引导。走访消毒餐具配送企业、陶瓷餐具生产企业、使用消毒餐具的餐饮店,宣传使用带有“德化窑”logo标识本地陶瓷餐具的优势及相关政策措施,提高更换使用积极性。
2.强化资金保障。对配送企业因破损流失,新更换印有“德化窑”logo标识的本地餐具,按每半年申报一次,给予实际采购价的30%进行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元/套;每家企业每年补助数量不超过4.5万套,每家企业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从2024年7月起连续补助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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