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9-1200-2023-00052
    • 备注/文号:德市监〔2023〕89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24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日用陶瓷产品质量县级抽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24 16:46

      各股(室),所、执法大队、陶检中心

    为加强陶瓷产品质量监管,全力推进陶瓷产业高质量发展超越,根据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现就开展全县2023年度日用陶瓷产品质量县级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务安排

    根据我县日用陶瓷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2023年产品质量县级抽查安排生产领域日用陶瓷100批次的抽查任务,其中监督抽查90批次、风险监测10批次。

    二、抽检范围

    本次抽检范围为全县辖区内日用陶瓷产品生产企业(2022年已开展县级监督抽查的企业除外)。

    三、承检机构

    此次产品质量抽查采取委托抽检方式,由福建省日用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检。

    四、工作要求

    (一)抽查和检验时间为本次《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本次抽样和检验工作由承检机构负责,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后处理工作由质量监管股负责。

    (二)承检机构应于2023年8月25日前把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报送至质量监管股备案,由质量监管股向社会公开。实施细则应包括抽样方法、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规则等内容。

    (三)检验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涉及人身安全的严重问题,承检机构应第一时间报告质量监管股。

    (四)要加大福建省产品质量安全智慧集成监管系统应用力度,全面依托智慧抽查子系统开展县级产品质量抽查。承检机构应在出具检验报告的3天内将抽查数据上传福建省产品质量安全智慧集成监管系统,并确保抽查数据规范、准确。

    五、结果报送

    承检机构应在2023年11月30日前,将《德化县日用陶瓷产品县级质量监督抽查合格情况统计表》(附件1)、《德化县日用陶瓷产品县级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统计表》(附件2)以及《产品质量分析报告》报送至质量监管股。

     

    附件:1.德化县日用陶瓷产品县级质量监督抽查合格情况统计表

    2.德化县日用陶瓷产品县级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统计表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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