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9-1200-2022-00092
- 备注/文号:德市监明传〔2022〕33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14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2022年
“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用药安全意识,做好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德化县市场监管局制定了《2022年德化县“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安全用药月”(以下简称“安全月”)活动开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 年安全用药月活动时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2022年安全用药月的主题:“安全用药 同心同行”。
三、宣传重点
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用药相关理念和使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对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安全用药进行解读和科普,形成有效的科普引导,切实发挥执业药师的药学服务作用,进一步提高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2022年德化县“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见附件),精心策划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严格执行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加强新冠疫情防控,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企业、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共同开展宣传活动。
(二)增强活动实效。使用统一“安全月”标志,加强广电报刊、微信等媒体的融合推广,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丰富和完善宣传内容形式。动员广大公众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
(三)严格纪律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四风”,活动中要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搞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总结经验做法。总结“安全月”活动的成效经验,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将检查情况汇总到药品股,于 2022 年12月5日前药品股将活动总结电子版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药化科。
附件: 2022年德化县“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
2022年德化县“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
根据《福建省药品监管局综合处转发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闽药监综科函〔2022〕9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德化县“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现就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一、2022年德化县 “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
以“安全用药 同心同行”为主题,拟于11月中旬由县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单位举办2022年德化县“安全用药月”宣传启动仪式(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摆放宣传展版、发放药品安全宣传材料,扩大宣传效果,与重点媒体开展活动延展的专题报道,营造安全用药的浓厚氛围。
(责任股室:药品股、办公室)
二、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
在“安全用药月”活动期间,通过县局微信公众号向公众推送安全用药科普知识和政策法规解读等有关内容,及时回复答疑,推送安全科普短视频(公益广告)和科普知识动漫作品等有关内容,面向家庭和个人普及科学合理用药等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树立安全用药理念,营造人人参与的安全用药氛围,更好地推动合理用药目标的实现。进企业、进乡镇、进校园、进社区进行宣传。
开展“药店LED屏宣传活动”。在安全用药月宣传周期间,借助药店的LED等滚动播放安全用药宣传小视频、用药安全宣传标语(见附件1、2)等相关内容,通过移动多屏联播宣传,让群众直观了解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结合药品满意率工作,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市场检查。
(责任股室:药品股、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三、开展第十一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
县局将按照国家局将举办第十一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的要求,在县局微信公众号加强宣传力度,各市场监管所要积极动员组织执法人员、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广泛参与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提高药品安全执法水平,强化企业主体意识、监管部门责任意识、群众权利意识和社会监督意识;通过有奖竞答的方式吸引公众参与,参赛网友可以在线上生成自己的安全用药五维雷图,了解自己知识的长短版,寓教于乐,精准传播安全用药知识。
(责任股室:药品股、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附件1
药品安全公益宣传标语(参考)
1. “安全用药 同心同行”——2022年安全用药月
2. 关注药品安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3. 普及药品科学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4.网上购药,认准正规平台及药品。
5.要有处方才能网购处方药。
6.依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7.依法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饮食用药安全。
8.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饮食用药安全是大事。
9.普及用药安全知识,创造健康和谐生活。
10.安全饮食用药是您的权益,遵纪守法是您的义务!
11.健康和谐生活系千家万户,安全饮食用药保国泰民安。
12.建药品安全体系,保千家万户健康。
13.药品生产经营者是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14.树立诚信意识,保障药品安全。
15.依法生产经营,确保药品质量。
16.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17.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管理,完善农村药品供应体系。
18.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秩序。
19.依法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
20.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障药品质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附件2
2022年全国安全用药月资料下载网址:
(https://www.cmei.org.cn/index/popular/resources_lists.html?id=594&catid=149)。
使用统一的“安全月”标志和相关内容,加强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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