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9-1200-2021-00041
- 备注/文号:德市监〔2021〕62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27
德市监〔2021〕62号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德化县
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所,综合执法大队:
现将《德化县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7日
德化县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特种设备
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安全事故教训,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21〕17号)要求,切实抓好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范围内的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守住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红线、底线、生命线,全力维护我县特种设备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总体要求
全体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责任,强化抓好特种设备安全防范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通过专项行动,将责任传导到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所有特种设备管理使用单位,督促其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使得安全隐患能得到有力整治,安全措施更加健全完善,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行动时间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三、整治内容
全面摸排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所使用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和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隐患和漏洞,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完善闭环管理,健全长效机制,做好常态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督促使用单位自查自纠
督促各景区、景点和游乐场所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压紧压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一是要全面梳理本单位特种设备情况,建立问题隐患处理台账,严格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落实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和电梯等特种设备要严格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规则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警示标志和安全标志,并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使用和运行,落实每日正式运营前的试运行检查并如实做好记录,发现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保证设备不带病运营,作业人员、设备规范安全运作。二是在中秋、国庆两节前要制定节前特种设备应急演练方案并报备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我局将根据各单位的演练计划对应急演练开展现场督导。三是要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两节期间要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岗在位,人员备足应急抢救物资,保证一出现设备故障能够快速有效处置修复。
(二)开展“卷地毯式”梳理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严厉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要严格落实全县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对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开展“卷地毯式”梳理检查使用单位、设备和作业人员情况,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市场监管所要按照“一企一册、一景一册、一地一册”的要求,对辖区内的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建立“一企一册”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档案,并作为常态化监管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中秋、国庆两节特种设备节前安全监督检查,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和游乐场所等在用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21〕17号)要求,对发现的特种设备问题隐患实行“五个一律”,即一律由相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一律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一律暂停使用设施设备,一律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的停产、 该关闭的关闭,做到“四个一批”(集中挂牌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单位、公布一批联合惩戒“黑名单”),真正让执法长出“钢牙利齿”,倒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开展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特种设备安全宣传
一是充分利用电视、网络、LED显示屏等媒介发布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并利用局微信公众号、景区微信公众号等即时通讯媒介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温馨提示等。二是结合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公开信、承诺书宣传活动,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放《致全县生产经营单位的一封信——关于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开信》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并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两份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承诺书,一份由企业自存,一份存档。
(四)抓好问题隐患“回头看”,总结经验提升监管效能
对前期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逐一梳理,适时对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督导,对限期未整改完成的,依法应予以查处予以严厉查处,对专项工作未落实的予以通报并严抓落实,实现问题隐患得到全面整改“清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要对此次专项行动中出现的创新、有效的监管方式进行总结提炼,因地制宜的进行推广和常态化施行。
五、有关工作要求
1.景区、非景区景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在9月18日前(中秋节前)至少开展一次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并提前3日将应急演练方案报备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应急演练进行现场督导。
2.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对辖区内的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的特种设备按照附件3中的《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严查使用单位是否存在使用未登记、未检验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和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人员未取得相应资质、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无安全管理人员等隐患问题或违法问题,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对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予以查处。
3.结合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公开信、承诺书宣传活动,办公室根据德安委办〔2021〕50号文件通知,负责印发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公开信、承诺书等材料,各单位检查人员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按通知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宣传、签订承诺书并做好存档。
4.严格报送制度。市场监管所要在每月15日前报送工作阶段小结(附检查图片)、《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台账》(附件1)和《公开信、承诺书发放和签订情况》(附件2),11月20日前报送此次专项行动总结(附检查图片)。各检查单位在检查时若有发现严重隐患问题要及时上报。
附件1
德化县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 |
存在问题和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情况 |
是否整改完成 |
制发的法律文书 |
是否立案 |
违法行为及处罚决定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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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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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公开信、承诺书发放和签订情况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致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一封信》发放情况 |
《致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的一封信》发放情况 |
新《安全生产法》 学习贯彻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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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发(人) |
实发(人) |
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家) |
发放数量(家) |
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家) |
承诺书签订数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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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5个表)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客运索道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
检查项目 |
检查项目编号 |
检查内容 |
备注 |
客运索道 |
作业人员 |
1 |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 |
|
使用登记及警示标志 |
2 |
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显著位置,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
|
|
3 |
进站口是否设乘客安全注意事项,站台是否按规定设上下车线、禁止线等安全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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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吊篮、吊箱内是否有安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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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装置 |
5 |
站房之间是否有专用电话,并至少有一条外线电话,是否能保持通讯可靠;沿线广播是否可以及时通知乘客应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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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救援 |
6 |
是否有应急救援装备 |
|
|
运行情况 |
7 |
抽查运行、检修记录是否及时填写 |
|
检查人员: 被检查单位(公章):
日期: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大型游乐设施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
检查 项目 |
检查项目编号 |
检查内容 |
备注 |
大型游乐设施 |
作业人员 |
1 |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 |
|
使用登记及警示标记 |
2 |
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显著位置,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
|
|
3 |
是否设有显著的警示标志,进出口是否设有显著的乘客须知和身高标尺等安全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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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装置 |
4 |
抽查配备的安全带、安全压杆等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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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抽查座舱舱门锁紧装置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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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行情况 |
6 |
抽查运行、检修记录是否及时填写 |
|
检查人员: 被检查单位(公章):
日期: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
检查 项目 |
检查项目编号 |
检查内容 |
备注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
作业人员 |
1 |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 |
|
使用登记及警示标记 |
2 |
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是否取得有效牌照 |
|
|
3 |
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
||
安全装置 |
4 |
车辆的照明系统是否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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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车辆的行车、驻车制动系统是否有效 |
|
||
6 |
倒车镜是否完好 |
|
||
运行情况 |
7 |
抽查检修记录是否及时填写 |
|
检查人员: 被检查单位(公章):
日期: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
(电梯使用情况检查项目表)
类别 |
检查 项目 |
检查项目编号 |
检查内容 |
备注 |
电梯 |
作业人员 |
1 |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 |
|
使用登记及警示标记 |
2 |
是否有使用登记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是否在下次检验期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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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是否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
|
||
安全装置 |
4 |
电梯内设置的报警装置是否可靠,联系是否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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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抽查呼层、楼层等显示信号系统功能是否有效、指示是否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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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门防夹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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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入口处急停开关是否有效 |
|
||
8 |
限速器校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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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保情况 |
9 |
是否有有效的维保合同,维保资质及人员资质是否满足要求 |
|
|
10 |
是否有维保记录,并经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维保周期是否符合规定 |
|
检查人员: 被检查单位(公章):
日期: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
序号 |
种类 |
作业项目 |
项目代号 |
1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
A |
2 |
锅炉作业 |
工业锅炉司炉 |
G1 |
电站锅炉司炉(注1) |
G2 |
||
锅炉水处理 |
G3 |
||
3 |
压力容器作业 |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 |
R1 |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
R2 |
||
氧舱维护保养 |
R3 |
||
4 |
气瓶作业 |
气瓶充装 |
P |
5 |
电梯作业 |
电梯修理(注2) |
T |
6 |
起重机作业 |
起重机指挥 |
Q1 |
起重机司机(注3) |
Q2 |
||
7 |
客运索道作业 |
客运索道修理 |
S1 |
客运索道司机 |
S2 |
||
8 |
大型游乐设施作业 |
大型游乐设施修理 |
Y1 |
大型游乐设施操作 |
Y2 |
||
9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 |
叉车司机 |
N1 |
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 |
N2 |
||
10 |
安全附件维修作业 |
安全阀校验 |
F |
11 |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 |
金属焊接操作 |
(注4) |
非金属焊接操作 |
|
注:1.资格认定范围为300MW以下(不含300MW)的电站锅炉司炉人员,300MW电站锅炉司炉人员由使用单位按照电力行业规范自行进行技能培训。
2.电梯修理作业项目包括修理和维护保养作业。
3.可根据报考人员的申请需求进行范围限制,具体明确限制为桥式起重机司机、门式起重机司机、塔式起重机司机、门座式起重机司机、缆索式起重机司机、流动式起重机司机、升降机司机。如“起重机司机(限桥门式起重机)”等。
4.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代号按照《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规则》的规定执行。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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