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9-1200-2020-00031
    • 备注/文号:德市监〔2020〕64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08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德化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0-09 09:13
      

     

     

     

    德市监〔2020〕64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德化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德化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德化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闽市监办〔2020〕66号)和《泉州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泉市监明传〔2020〕19号),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扭住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在全县范围内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严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为夺取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等涉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各所要督促运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对大型游乐设施束缚装置联锁功能、束缚装置防止乘客自行打开功能、客运索道乘客运载工具安全防护功能及作业人员持证数量、上岗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排查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使用环境、检验报告、作业人员持证、运行记录等情况,督促运营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加强人员培训,切实做到教育到位、安全到人。

    (二)做好气瓶专项治理工作。各所要督促气瓶充装单位完善本单位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气瓶信息追溯平台;加强气瓶充装现场监督检查,以气瓶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充装前后检查及充装记录为重点,督促各充装单位严格落实气瓶“自控联锁”充装规定,杜绝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翻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检验不合格或者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气瓶;督促气瓶充装单位对气瓶的档案、充装、销售、检验等进行动态管理;依法严肃查处充装单位利用“应急码”虚假扫描作弊充装、擅自改动充装秤联锁装置、充装记录异常等行为。

    (三)推进压力管道排查整治。进一步落实油气长输管道法定检验制度,各所要督促油气长输管道建设和使用单位依法依规履行管道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制度,持续提升法定检验覆盖率;加强对油气输送管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法定检验的监督抽查,发现重大隐患和系统性风险,及时向县局报告。各所要督促使用单位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压力管道信息排查做好使用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市监办〔2020〕53号)要求,按时保质推进压力管道信息排查及发现隐患问题整改,对于输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压力管道、电站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涉氨制冷系统压力管道应先行予以整治,落实使用登记,确保全面厘清各自辖区内压力管道底数,全部纳入监管平台实施动态监管。

    (四)开展起重机械和叉车专项治理。各所要组织开展使用非法制造、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存在隐患未整改、未办理使用登记和超参数范围起重机械和叉车的现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督促使用单位夯实安全主体责任,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落实经常性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保障设备本体安全。

    (五)加强城市(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工作。各所要督促使用单位做好相关使用登记工作,推进城市(镇)加装电梯工作有序开展;及时查处城市(镇)既有住宅违法违规安装、使用电梯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22年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推进。

    (一)隐患排查阶段(至2020年12月)。各所督促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间和整改要求到具体人员,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二)整治攻坚阶段(2021年)。通过现场推进会、专家指导服务、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对工厂厂区内叉车、锅炉附属压力管道等的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隐患治理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特种设备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原因,进一步建立健全、补充完善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结合有关企业经验做法,在全县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各所要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结合本辖区实际,突出重点领域,不断强化对特种设备重点单位、重点设备的靶向监管,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从源头上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

    (二)统筹推进实施。各所要按照实施步骤进度安排,对标对表、精心谋划、扎实推进,不断完善监管体系,提升整体治理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问题的底线,推动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全面提升。

    (三)严格行政执法。各所要围绕专项行动集中开展特种设备执法检查,既要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又要用好信用监管等手段,让违法者处处受限。通过集中挂牌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单位、公布一批联合惩戒“黑名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要发挥市场监管的综合优势和综合效应,加强安全监察与行政许可、执法稽查、信用监管、标准、认证认可等职能的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四)强化督促指导。各所要在企业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帮扶指导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向县局特安股报告。同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强宣传,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请各所及时总结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县局特安股报送本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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