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9-1200-2020-00029
    • 备注/文号:德市监〔2020〕60号
    •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24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省级、市级、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公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02 17:40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闽政〔2015〕11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闽市监网监〔2020〕174号)的部署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8—2019年度省级、市级、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应当具备

        1.2017年11日前在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规模、较好效益、较高信誉度的企业。

     2.2014—2015、2016—2017连续二届(含本届)以上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20131月1日之后公示为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本届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3.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之日应在2017年11日前),经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的,通过申报资格审核后可申报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二)申报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应当具备

    1.2017年1月1日前在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规模,较好效益,较高信誉度的企业。

    2.凡有开展县级“守重”公示工作的县(市、区),推荐对象必须是2014年以来三届“守重”公示中至少获得一届县级以上“守重”的;极个别未开展县级“守重”公示工作的,由各单位对照市级“守重”标准推荐。

    3.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之日应在2017年1月1日前),经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的,通过申报资格审核后可申报参加“守重”企业公示活动。

    (三)申报德化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应当具备

    1.2017年1月1日前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规模,较好效益,较高信誉度的企业。

    2.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之日应在2017年1月1日前),经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的,通过申报资格审核后可申报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二、评价标准

    (一)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企业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合同信用管理人员具有专业素质。

    (二)合同行为规范。企业规范签订合同,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好。企业按约定履行合同,无恶意违约行为,妥善解决合同纠纷,合同履约状况良好,合同纠纷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

    (四)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企业具有较先进的管理体系,产品、服务销售区域或覆盖面较广,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较强。

    (五)社会信誉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各类举报投诉积极处理,诚信经营,能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监督管理。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

    (二)工作程序

    1.通告、报名与初选(8月25日—9月15日):在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开展此项工作的通告,并在《福建日报》《海峡消费报》《泉州晚报》《德化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通告,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请报名参加。

    申报企业需根据申报级别下载并填写《2018-2019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附件1)、《2018-2019年度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附件3)、《2018-2019年度德化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附件10),连同相关材料,报送给县市场监管局,统一审核,统一推荐报送。

    县市场监管局对报名的企业进行材料初审、现场指导,并根据《“2018-2019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附件2)、《“2018-2019年度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附件4)、《“2018-2019年度德化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附件11进行信用评价,并填报信用评价评分表。具体要求:

    1)省级“守重”企业由各单位开展报名、初审、现场指导、推荐等项工作,《“2018—2019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附件2)由各单位进行初评、市局进行复评。

    2)市级“守重”企业由各单位负责报名、初审、现场指导、信用评价、推荐等项工作,《“2018—2019年度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附件4)由各单位直接进行评分。

    3)县级“守重”企业由各单位负责报名、初审、现场指导、信用评价、推荐等项工作,《“2018—2019年度德化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附件11)由各单位直接进行评分。

    4)省、市、县局登记的企业,需对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经营地址进行比对核实,分别填写《省局登记注册报名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实情况汇总表》(附件6)、《市局登记注册报名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实情况汇总表》(附件7)、《县局登记注册报名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实情况汇总表》(附件12)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推荐表、信用评价评分表报送县局市场综合监管股。

    2.县局审核与征求意见(9月16日—10月10日):

    县局市场综合监管股对推荐的“守重”企业进行审核,形成初选企业名单报局领导审定后,将初选企业名单征求局内相关业务股室和县法院、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应急局、县人行等相关部门意见。县局根据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形成省级“守重”企业推荐名单、市级“守重”企业推荐名单、县级“守重”企业初选名单,其中省级“守重”企业、市级“守重”企业推荐名单报送市局,县级“守重”企业初选名单报局领导审定。

    3.初选公示(10月10日-10月31日):

        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将初定为本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初选名单在“德化网”公示,广泛征集社会对初选企业的意见。对征求意见和初选公示中有异议的企业进行复查。

    4.正式公告(11月上旬):

    将初选公示中无异议的企业拟定为认定“2018-2019年度德化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并在“德化网”和县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正式予以公告。

        5.“2018-2019年度德化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制作、发放证书(2020年12月)。

    五、相关事项说明

    (一)提交材料

    1.报名企业应提交的书面材料见《2018-2019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附件1)或《2018-2019年度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附件3)

    2.营业执照及有关资质证书、行政许可、荣誉证书复印件;

    3.2018、2019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各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盖企业公章);

    4.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5.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应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6.企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简要情况(约1000字);

    7.若申请单位是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申报时还须提交法人授权书;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企业需要说明的材料。

    申报企业的材料统一报送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集汇总后报市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二)报名及材料下载

    1.申报省级“守”的企业可从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j.fujian.gov.cn)-服务-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厅-合同业务申请模块登录,在线申报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通过后,下载《2018-2019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并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局报名确认。

    申报市级“守重”的企业直接从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下载填写《2018-2019年度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并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局报名确认。

    申报县级“守重”的企业直接从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或“德化网”上下载填写《2018-2019年度德化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附件10)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并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局报名确认。

    2.各单位根据名额分配表的数量(附件5),向县市场监管局推荐本届省级、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同时将《2018-2019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表》(附件8)、《2018-2019年度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表》(附件9)打印一份加盖公章,推荐名单应按推荐顺序排列,报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综合监管股。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宣传发动。为推进“守重”企业公示活动深入开展,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广大企业参与到“守重”公示活动中,以“守重”企业作为示范带头,作为行业引领,推动我县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二)严把工作质量。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公示工作要坚持“谁报名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环节都要落实责任、严格标准,推荐工作由下而上逐级进行。

    推荐省级“守重”企业应当是符合申报条件,且根据《“2018-2019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附件2)进行信用评价,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企业。推荐泉州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当是根据《“2018-2019年度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附件4)进行信用评价,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企业。推荐德化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当是根据《“2018-2019年度德化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附件11)进行信用评价,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企业。各单位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从严掌握,宁缺勿滥,确保公示质量。

    初选公示后,部分推荐企业因存在问题被剔除的,原则上不再替补报送。不能按时上报推荐企业名单,按自动放弃推荐处理。

    (三)严守工作纪律。公示工作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各单位及工作人员不得以“守重”企业公示工作名义向企业收费或搭车收取其他费用。各地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公示工作程序,坚持自愿、公开原则,确保公示工作规范、廉洁、高效。

     

    附件:1.2018-2019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

        2.“2018-2019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

        3.2018-2019年度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

        4.“2018-2019年度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

        5. 2018-2019年度“守重”名额分配表

        6.省局登记注册报名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实情况汇总表

        7.市局登记注册报名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实情况汇总表

        8.2018-2019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表

    9.2018-2019年度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表

    102018-2019年度德化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

    11.“2018-2019年度德化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

        12.县局登记注册报名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实情况汇总表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