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9-1200-2020-00028
    • 备注/文号:德市监〔2020〕57号
    •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11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9-02 17:35

    为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县局制定了《2020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和保护创新的作用,为抗击疫情、复工复产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服务支撑。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0〕38号)和《福建省2020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知识产权服务助力复工复产、支持创新创业”为主题。聚焦企业需求和困难,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0月26日

    三、活动方式

    (一)部门与企业合力联动。县局发挥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充分调动各监管部门、社会组织、服务机构等各方积极性,形成强大合力,合理调配资源,加强对企业指导和支持,形成资源共享、主动交流的工作格局和协调效应。

    (二)企业调研与服务资源对接。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充分了解企业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和困难,梳理形成需求清单。协调我县各类知识产权资源,精准匹配对接企业需求,形成多层次多类别多样化的服务供给,使企业及时获得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

    (三)线上与线下组合互动。充分利用现有各类知识产权在线资源,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采取开展专题培训和政策宣讲。根据疫情最新形势,按照我县防控要求,适时开展实地调研,现场对接等线下活动,提升活动实效。

    (四)整体推进与专题活动相结合。利用“万里行”活动,走进企业,贴近产业。全面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服务支持抗击疫情,促进复工复产的各项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

    四、重点任务

    (一)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助推企业复工复产。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部署的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助推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协调金融资源支持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运用互联网新媒体等组织,质押融资项目对接,及时发布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信息,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入企业进行调研,为困难中小企业提供公益咨询,代理援助等服务;引导企业利用全国知识产权地标认证学习平台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知创福建”平台等在线资源进行学习,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

    (二)对接知识产权机构支持抗疫技术创新转化。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主动对接相关企业和科研机构,为抗疫技术的专利分析、知识产权申请和转化运用提供全流程服务,利用好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知创福建”平台等,实施、汇集匹配抗疫技术供需信息,加速相关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三)发挥知识产权资源优势,促进精准扶贫。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等资源优势,大力推进商标富农、地理标志兴农、专利技术强农。加大展示推介力度,协调有关部门为受疫情影响的优质地理标志产品(如德化黑鸡、德化白瓷等)做好产销对接,助力精准扶贫。

    (四)安排其他工作。根据企业需求,结合工作实际,除在上述重点任务之外,安排其他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的领导,成立“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

     长:王艳琦局长

    副组长:苏亲毕副局长

     员:县局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促进股、局属各单位、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本次活动由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促进股牵头组织实施,并协调相关服务资源;其他股室根据股室职责和工作需要参与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站在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职责,责任到人,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三)加强宣传。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成效和典型事例,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加强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

    (四)认真总结。活动结束后,认真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形成总结报告。要求内容充实、数据详实,包含反映活动成效的数据,如供需对接的形式及次数、培训类型及次数、促成质押融资数量及金额、各类服务惠及企业数量等。请各市场监管所每月13日前将企业需求调研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县局知识产权保护运用股。

     

    附件:企业需求调研统计表


    附件

     

    企业需求调研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企业名称

    从事

    行业

    知识产权服务需求

    企业

    负责人

    企业地址及联系方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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