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0-1000-2025-00013
- 备注/文号:德人社〔2025〕23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8
德人社〔2025〕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城建集团、文旅集团: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后两年行动方案》(中纪发〔2025〕9号)和中央集中整治办《关于印发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2025年集中推进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通知》(集中整治办〔2025〕2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政策要求,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现就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23〕27号)要求,2024年1月1日起,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均应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并纳入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评价。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和合同履约评价工作不再限于工程造价金额400万元以上项目。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分包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请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城建集团、文旅集团立即排查所属辖区、行业的在建项目,对排查出的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的项目,及时对接泉州市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归集信息化管理数据,纳入监管范围。
二、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4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转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泉人社文〔2024〕170号)要求,总包单位应当自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持营业执照副本、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到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办理工资保证金缴存手续。
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城建集团、文旅集团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所属项目及时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
三、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50号)要求,总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专用账户名称为总包单位名称加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后加“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包单位授权所在地同名直属分支机构设立专用账户的,经协商,可以在三方协议上约定。总包单位应当在专用账户开立后的15日内通过泉州市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填报项目相关信息,完成备案。
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在建项目进行监督,督促各项目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城建集团、文旅集团要对权属企业的在建项目进行监管,督促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四、落实建设单位按月拨付人工费用制度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数额或者比例等,按时将人工费用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单位拨付人工费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城建集团、文旅集团要加大对权属企业作为建设单位项目的监督力度,督促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
五、落实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城建集团、文旅集团要全面排查各自的在建项目,若存在建设单位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情况,应立即责令改正,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城建集团、文旅集团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将各项制度和要求落到实处,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附: 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2.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23〕27号)
3.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转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泉人社文〔2024〕170号)
4.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50号)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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