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0-1000-2025-00003
- 备注/文号:德人社〔2025〕6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2
德人社〔202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各企业: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引工大使认定规定(试行)的通知》(泉人社规〔2024〕1号)、《德化县“十四五”期间招工引才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德委人才〔2023〕4号)等文件精神,为鼓励民营企业老员工带新员工来德就业,发挥引工大使典型示范作用,决定评选2024年度德化县引工大使,现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4年以来,对我县民营企业在职老员工引进首次来德就业的本企业新员工,当年度累计达一定数量的,可认定老员工为德化县(金牌/银牌/铜牌)引工大使。
二、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有意愿、有能力助力我县招工引才,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在行业内或本企业内具有较好的认可度。
三、申报材料
引工大使认定坚持公开、包容、多元的原则,鼓励我县民营企业结合实际发展需求,自主开展引工大使认定工作,把引工大使作为重点培养对象。
各民营企业可于2025年2月10日前向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人社局三楼303,联系电话:23521168)申报认定引工大使,并提供以下材料:
1.引工大使申报表(附件1);
2.民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引工大使在职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引进人员花名册(附件2),需附上引进的新员工1年以上劳动合同及2个月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等社保缴费凭证。
对当年度累计引进符合首次来德就业人员达到15人(含)以上、10人(含)以上、5人(含)以上的员工,分别予以认定为“德化县xx年度(金牌/银牌/铜牌)引工大使”。
四、扶持措施
(一)颁发县级荣誉。将于2025年2月中旬组织开展德化县引工大使集体授牌仪式活动。
(二)享受工会福利。支持企业和工会、人社等部门联合开展引工大使走访、慰问等活动,对引工大使和其引进的新员工,在春节期间优先申请享受返泉返岗交通费补助、慰问款物等暖心福利。
五、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引工大使认定作为援企稳岗的重要举措,要认真做好政策解读、申报指导、材料审核、参保数据比对等工作,人社部门负责做好引工大使认定的业务指导、证书制作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引工大使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已申请的按有关规定取消:一是个人或用人单位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二是因违法行为或重大过失,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三是个人或用人单位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四是受到刑事处罚的。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宣传引工大使等援企稳岗政策,广泛引进各类产业工人来德就业。常态化邀请引工大使参与我县各类招工引才、座谈交流活动,营造良好的招工引工氛围。
附件:1.德化县引工大使申报表
2.德化县引工大使引进人员花名册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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