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0-1000-2024-00063
    • 备注/文号:德人社〔2024〕90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化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29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29 09:57

    德人社〔2024〕9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德化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德委人才〔2023〕6号)、《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德人社〔2023〕93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决定评选2024年度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我县注册登记的企业、职业院校、行业协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具备符合条件的领办人、保障运行条件和立项项目,可申报设立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具体参照《管理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申报材料

      工作室所依托单位统一收集后,应报送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含工作室所依托单位情况、申报工作室职业(工种)、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工作室领办人简介、业绩、工作室工作制度、目标与计划等);

      (2)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

      (3)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成员信息表(附件2);

      (4)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征求意见表(附件3);

      (5)申请单位的法人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6)工作室领办人及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7)工作室领办人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得的国家专利、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工作业绩及获奖情况为近三年来,取得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复印件上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8)工作室各项配套制度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情况说明或照片。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统一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于2024年12月16日前报送至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人社局611室),同时将附件1、2电子档发送至邮箱:dhrsjzjg@163.com,联系电话:23510010。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参与评选。

      (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加强指导、组织、协调,广泛征求意见。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过程公平公开,结果客观公正。

      (三)各申报对象要认真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材料要求和时间上报,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推选资格。材料一经报送不再更改。

      (四)各申报对象要确保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评审过程中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

      (五)相关表格及《管理规定》可从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ehua.gov.cn/zwgk/zfxxgkzl/bmzfxxgk/rlzyhshbzj/fdzdgknr/202411/t20241129_3111211.htm)浏览、下载。

      

      附件:1.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成员信息表

         3.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征求意见表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化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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