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0-1000-2024-00062
- 备注/文号:德人社〔2024〕89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29
德人社〔2024〕8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县高技能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发扬工匠精神,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立足岗位、钻研技能、多做贡献的积极性,根据《中共德化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德委人才〔2023〕6号)、《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德化县技能大师评选规定的通知》(德人社〔2023〕90号,以下简称《评选规定》)精神,决定评选2024年度德化县技能大师10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加德化县技能大师评选的候选人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社会和所在单位作出重大贡献,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且符合《评选规定》的评选条件。
二、申报材料:
各有关单位统一收集后,应报送以下材料:
1.《德化县技能大师申报表》(附件1);
2.《德化县技能大师评选征求意见表》(附件2);
3.不少于1500字的事迹材料;
4.申报人的基本情况(技能等级、工作场所、培训情况等),个人成就(获奖情况、理论研究、技术成果等),行业贡献(生产效益、带徒情况、技能推广等),社会影响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材料3、4应整理、装订成册,于2024年12月10日前报送至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人社局611室),同时将附件1电子档发送至邮箱:dhrsjzjg@163.com,联系电话:23510010。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做好本单位、本辖区的发动选拔工作,全方位提高德化县技能大师评选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人才积极申报,使更多高技能人才通过参与评选脱颖而出。
(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规定》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加强指导、组织和协调,广泛征求意见,对具有高超技艺技能、良好职业道德和突出贡献的候选人,帮助他们认真梳理总结,形成高质量的推荐材料。各有关单位在推荐时也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过程公平公开,结果客观公正。
(三)各申报对象要认真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材料要求和时间上报,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推选资格。材料一经报送不再更改。
(四)各申报对象要确保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评审过程中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技能大师评选。
(五)相关表格及《评选规定》可从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ehua.gov.cn/zwgk/zfxxgkzl/bmzfxxgk/rlzyhshbzj/fdzdgknr/202411/t20241129_3111211.htm)浏览、下载。
附件:1.德化县技能大师申报表
2.德化县技能大师评选征求意见表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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