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0-1000-2024-00032
- 备注/文号:德人社〔2024〕53号
- 发布机构:中共德化县委组织部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4
德人社〔2024〕53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委组通〔2009〕74号)《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通知》(闽人社办〔2024〕89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泉人社〔2024〕104号)统一部署,现结合我县实际,将开展2024年全县在职非县管干部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网络培训主题
(一)公需科目必修主题(共30学时)
1.数字经济(6学时,例如:数字福建与数字经济)
2.绿色经济(6学时,例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3.海洋经济(6学时,例如:海洋战略新兴产业)
4.文旅经济(6学时,例如:福建文旅品牌推广)
5.全国两会精神解读(6学时,例如: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其他科目选修主题(共60学时)
参训人员可在完成公需科目30学时的基础上,根据从业实际另选安全生产知识、禁毒知识及相关业务知识等科目60学时共计90学时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学习。
二、培训对象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非县管干部,企业、社会团体等组织需参加职称评聘的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其他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三、施训机构
为保证全县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登录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220.160.53.47:6067)选择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四、有关要求
(一)请务必组织本单位学员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2024年学习任务。本次培训经考核考试合格后,请务必将培训机构寄送到单位的培训合格证明发放到学员本人手中。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含管理人员)按90学时进行本年度继续教育验证,届时请各单位指定人员收集相关学员的培训证书到县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进行继续教育年度验证。
(三)各相关单位应当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依法通过招标、询价等方式选择继续教育机构开展本年度继续教育活动,并与继续教育机构签订培训合同协议,严禁与任何继续教育机构以收入分成方式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如在工作中遇有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德化县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联系。
联系人:林婉兰 联系电话:0595-23510010。
中共德化县委组织部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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