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0-1000-2024-00013
- 备注/文号:德人社〔2024〕19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02
德人社〔2024〕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拓展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县委开展“提标增效”活动部署,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福建省职业技能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58号)《中共德化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德化县技能人才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委人才〔2022〕6号)精神,为打造产业技能工人队伍,适应企业对技能人才的社会需求,助推我县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培训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发挥我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院校和技能鉴定机构职能作用,加大对陶瓷装饰工、电工、茶艺师、陶瓷原料准备工、互联网营销(抖音直播)、防火安全操作、家政服务等职业工种进行规范化专业化的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增强我县各行业工人(从业者)技能素质能力,推进产业工人技能化,为我县乡村振兴、支柱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升持续输送高素质技能人才。2024年计划培训和鉴定人数不少于2500人次。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发动。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辖区、本系统内所涉及的产业、职业(工种)和劳动者(职工)对技能培训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并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将我县开展的职业培训、鉴定机构(见附件1、2)和政府的补贴政策宣传到每位劳动者或员工,做到应培尽培、愿培尽培。
(二)实施薪酬与技能水平挂钩。为留住企业所需高技能人才,增加企业转型升级的人才储备,我县鼓励企业建立薪酬与技能水平挂钩制度,提高员工自我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将在县国有企业中全面推进落实薪酬与技能水平挂钩制度。
(三)落实培训补贴政策。一是上级文件规定:对劳动年龄范围内参加技能培训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在取得证书6个月内(逾期不能受理)可申请见证补贴(一年只能申请一次),培训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劳动者在参加培训时根据培训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收费标准向其缴纳培训费或鉴定费,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向县人社局申请补贴)或领培训券。二是见证补贴申请程序:打开微信小程序“职补小助手”-实名认证登录-点击“见证补贴申请”-按系统提示,提交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即可。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组织本辖区、本系统的劳动者、企业员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做到应培尽培、愿培尽培,不断提高劳动者和产业工人的技能水平,满足乡村振兴建设和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高技能人才需求。同时可引导企业集中开展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
(二)为扩大各领域的技能人才队伍和完成市对县绩效考评指标任务,各乡镇务必要完成相关技能人才培训任务(详见附件3),积极组织辖区劳动年龄范围内的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附件1、2),县直相关部门要共同配合组织相关职业(工种)培训。
(三)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要配强师资队伍,严格按办学许可和授权范围规范办学、依规鉴定,严禁乱收费、违规办学,严肃培训纪律,加强培训过程管理,确保培训效果和安全,引导学员考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按时申领相关培训补贴。
(四)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集中组织人员进行工种培训或鉴定的,可与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附件1、2)联系,或与县人社局联系协调(联系电话:23510010)。
附件:1.2024年德化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班计划表
2.德化县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评价机构考点名单
3.2024年各乡镇职业技能培训班名额指导数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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