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4-1800-2026-00009
- 备注/文号:德委农办〔2026〕12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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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对象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的通知》(闽委农办〔2026〕15号)、《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闽委振兴办〔2024〕4号)和《中共泉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对象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的通知》(泉委农办〔2026〕14号)要求,现将2026年德化县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对象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2)下达给你们,请对照绩效目标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绩效监控和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实现。各有关乡镇于2027年3月25日前将资金绩效自评表、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5)报送县委农办、县财政局。
附件:1.2026年德化县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2.2026年德化县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6年德化县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自评表
4.2026年德化县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自评表
5.2026年德化县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对象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中共德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德化县财政局
2026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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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26020001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