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4-3000-2025-00005
- 备注/文号:德农〔2025〕170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30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支持做好农业生产防灾救灾相关工作,提升我县防灾减灾能力,科学、合理分配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八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受灾地区恢复农业生产,现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以来农业自然灾害情况统计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
请各乡镇全面梳理2025年以来本辖区内发生的农业自然灾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受灾农作物种类、面积、受灾程度;受灾畜禽种类、数量;农业设施(如大棚、养殖场、农田水利设施等)损毁情况;直接经济损失估算;已采取的防灾减灾措施及恢复生产需求。
二、上报要求
各乡镇填报的数据要真实准确,客观反映灾情。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将《2025年德化县农业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相关影像、图片等证明材料,由乡镇统一汇总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站。
三、其他事项
1.各乡镇要对填报的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本次上报情况将作为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请各乡镇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时报送。
2.要严格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和《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财规〔2023〕26号)等相关要求,做好上报工作和后期资金管理。
联系人:谢倩红,联系电话:18259876973
附件:2025年德化县农业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表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德化县财政局
2025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德化县农业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乡镇人民政府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灾害类型 |
发生时间 |
受灾区域 (村/社区) |
受灾对象 |
受灾规模 (亩/头/只/平方米等) |
受灾程度 |
经济损失 (万元) |
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
申请补助资金 的用途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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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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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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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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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乡镇主要负责人: 乡镇分管审核: 乡镇经办人员:
填报说明:1.“灾害类型”请填写:如洪涝、干旱、风雹、冻害、病虫害等;2.“受灾对象”请明确:如水稻、蔬菜、果树、生猪、禽类、温室大棚、灌溉设施等。3.“受灾程度”请描述:如轻度(减产1-3成)、中度(减产4-6成)、重度(减产7成以上)、绝收、部分损毁、完全损毁等。4.“经济损失”为初步估算的直接损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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