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4-01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德农〔2025〕166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29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共德化县委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化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通知》(德委〔2025〕33号)和《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人民政府部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德政〔2025〕10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职责调整、赋权等情况,我局对《德化县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相应进行动态调整,予以公布。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本次权责清单调整16项,其中收回行政许可事项3项,收回赋予乡镇行政处罚事项13项。
一、行政许可
收回行政许可事项3项:(1)动物诊疗许可证(2)水产经营性苗种培育活动许可证(3)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行政处罚
收回赋予乡镇行政处罚事项13项:(1)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2)对农药经营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等行为的处罚(3)对销售的农作物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等行为的处罚(4)对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等行为的处罚(5)对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处罚(6)对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行政处罚(7)对未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而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8)对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进行动物诊疗活动或违法进行动物诊疗活动的处罚(9)对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处罚(10)对未经定点,擅自屠宰牲畜的处罚(11)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逾期不改正的处罚(12)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规载人的处罚(13)对炸鱼、毒鱼、电鱼的处罚。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调整后我局权责事项364项,其中:行政许可28项(其中收回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处罚254项(其中收回赋予乡镇行政处罚事项13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监督检查27项、行政奖励6项、公共服务7项、政府内部审批1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详见附件)
附件:德化县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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