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4-1000-2025-00014
- 发布机构: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7
1.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农医发〔2010〕4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号)以及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2.补助对象:申报开展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乡镇。
3.补助内容:动物检疫申报点新建、改扩建,购置更新设施设备及所需的物资,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包括省级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牲畜定点屠宰场及无害化处理场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维护,以及人员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等。
4.补助标准:平均每个动物检疫申报点补助不超过5万元。
5.申报程序:由乡镇根据本地建设需求组织申报。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全县申报情况等统筹确定承担主体和资金。
6.咨询电话:0595-23525119 监督电话:0595-23522475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