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4-2500-2025-00010
    • 备注/文号:德农〔2025〕33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31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德化县省级现代农业(畜禽)产业园建设调整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03-31 11:03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相关企业:

      根据《德化县省级现代农业(畜禽)产业园实施方案》文件,将德化黑鸡标准化养殖基地项目等23个子项目列入项目建设内容,一年来大部分项目建设平稳推进,其中德化黑鸡配套系项目因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技术支撑不足等原因拟调整,农产品冷藏仓储项目拟下调支持资金。为了确保我县产业园项目建设内容的全面实施,达到项目建设预期目标要求,现拟向相关乡(镇)、企业征集产业园建设调整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产业园创建区乡(镇)人民政府(浔中、三班、雷峰、南埕、国宝、上涌等乡镇)及村委会;产业园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以德化黑鸡、闽西南黑兔养殖、加工、流通等为主业,正常经营的经营主体。(乡(镇)、村委会、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可不需符合此要求)

      (二)申报项目建设地点必须在德化县现代农业(畜禽)产业园区范围内(包括浔中镇、三班镇、雷峰镇、南埕镇、国宝乡、上涌镇)。展示展销中心项目、品牌宣传推广项目及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新建)不受限于上述区域。

      (三)申报主体近2年内(开办不足2年的自开办之日起)未出现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生产安全环保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主体应守法经营,经营主体及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无涉黑涉恶。

      三、补助资金范围

      财政补助资金按照突出重点、集中使用、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基础提升、加工提升发展、产业融合发展、主体培育与创新、品牌质量提升等,重点支持园区内畜禽养殖、动物防疫、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智能控制、科技研发等设施设备的新建或改扩建,畜禽产品初加工和深加工设备设施以及屠宰冷链仓储物流设备设施建设等。

      四、资金补助原则与标准

      (一)项目资金补助原则,建设内容不得与其他已取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的建设内容重复,财政补助资金根据项目类型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按进度核拨”等方式进行拨付;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信设备、建设楼堂馆所、各种资金津贴和福利补助;不得用于企业经营性开支和债务等一般性支出;不得用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农机购置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贴等)。对于已有其他省级财政资金项目渠道支持的有关建设内容,原则上不再支持。已列入此次产业园调整项目实施的单位或企业,此次申报建设内容和补助内容,不得与前期的产业园项目建设内容或补助内容重复。

      (二)经营主体项目补助资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新增建设总投资的50%(公共服务性质的项目不受此限制),单个经营主体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或县政府批复建设内容、规模和补助资金进行建设、验收、补助。

      (四)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同一项目名称、执行不同内容的项目,要按照不同项目内容分别设置项目明细账或项目辅助明细账。

      (六)下达后实施主体3个月内未开工,将取消项目补助资格,项目不成熟,用地等基础条件无法落实,以及2025年底无法完工并通过验收的项目,不得申报。

      (七)项目具体实施参照《德化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德农〔2023〕153号)执行。

      五、申报截止日期

      2025年4月11日(含当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于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向德化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递交申报材料,材料如下:

      1.《德化县现代农业(畜禽)产业园补助资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项目建设地点示意图。

      3.项目建设前图片。

      4.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承诺书(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项目建设内容(指补助环节投资的建设内容)未在其他部门申报资金补助等内容,见附件2)。

      申报纸质材料按A4规格简易装订一式三份,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三310,同时将电子文本发至邮箱

      联系人:查巧龙;联系电话:0595-23512470.

      附件:1.德化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书

          2.项目实施单位承诺书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德化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单位属性

    (相应栏打√)

    £家庭农场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业企业

    £行政事业单位   £其他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单位概况

    (限300字)

    所获(政府、部门)荣誉情况

     

    备注

     

      二、项目概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属性

    £新建   £扩建   £改建   £其他

    项目总投资

     

    计划建设期限

     

    资金拨付方式

    £先建后补               £以奖代补     £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其他

    补助环节投资金额

     

    申请补助金额

     

    补助环节投资预算

    建设内容

    预算金额

    1.……

     

    2.……

     

    3.……

     

    ……

     

    ……

     

    ……

     

    ……

     

    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情况

     

    带动脱贫村和脱贫户、边缘户及低收入农户增收情况

     

    项目预计成效(限200字)

    ①经济效益:

    ②社会效益:

    ③生态效益:

    项目实施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申报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项目实施单位承诺书

      为加强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管理,本单位在项目申报、实施和项目结束后保证:

      一、未列入失信、涉黑涉恶名单。本单位及相关法人(责任人)未被列入失信、涉黑涉恶名单。

      二、项目不重复申请补助。本单位保证同一项目不重复申请补助;若有同一项目申报(补助、贴息、奖励等)多项专项资金的,将在申报材料中明确说明已申报的其他专项资金情况。若当失信市场主体将自愿放弃项目补助。

      三、保质保量及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本单位将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及批复建设的内容,抓紧落实,确保项目在约定期限内建设完成和收集好相关材料提出验收申请,并在财务账和项目建设总结等档案上体现出绩效目标。

      四、建立项目档案。本单位将建立项目档案及财务专账,作为项目验收及今后检查的主要依据。项目档案含有项目建设前、中、后的对比图片和项目竣工后平面示意图等证明材料;财务专账含有账簿、账务汇总表及其凭证,以及工程承建(或设备采购)协议、合同和单位项目验收单。

      五、健全财务管理。本单位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和保证其真实完整,并加强财务管理,坚持用正式发票入账和用单位银行账户转账支付款项,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年限保管项目财务专账。

      本单位将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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