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4-2500-2025-00008
- 备注/文号:德农〔2025〕26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4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关于开展多功能拖拉机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闽经贸机电〔2009〕702号)《关于印发拖拉机报废回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农机〔2013〕379号)及《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多功能拖拉机延期检验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农机〔2013〕272号)等文件规定,已注册拖拉机达到规定使用期限的应当强制报废,我县下列2台多功能拖拉机达到了规定的报废年限。请机主将拖拉机送交合法、有资质的报废回收公司报废,并到德化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地址:德化县龙浔镇宝美街8号农业农村局304室,联系电话:0595-23522540)办理有关报废多功能拖拉机注销登记手续,逾期将注销多功能拖拉机档案,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主自负。
达到使用年限的拖拉机应立即停止使用,不得作业、上路行驶。如未及时交回号牌、行驶证和拆解车体,导致号牌、行驶证流失或被他人冒用,或者继续使用车辆的,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应负的法律、经济责任自行承担。
附件:2025年达到报废年限多功能拖拉机牌证注销信息表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达到报废年限多功能拖拉机牌证注销信息表
序号 |
号牌号码 |
型号 |
底盘号/机架号 |
注册登记日期 |
登记证书编号 |
住址 |
1 |
闽05-50788 |
CG-201CZ |
2000360 |
2016-03-16 |
350583005495 |
德化县龙浔镇高阳村 |
2 |
闽05-50705 |
CG-201CZIII |
2015282 |
2016-02-23 |
350526650657 |
德化县三班镇桥内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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