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4-2500-2024-00018
    • 备注/文号:德农函〔2024〕37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12
    关于德化县人大第十九届三次会议第1165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6-12 15:56

      罗家渊等6位代表: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部门工作的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历史遗留“插花地”涉及农村旧宅翻建无法审批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飞地、插花地”系历史形成而遗留下来的,也是因行政区划调整而产生的。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保持稳定的原则,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上级法律法规未做出明确规定前,为了农民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凡“飞地、插花地”无权属争议的,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建议由土地确权登记权属单位的管辖乡镇负责办理,同时发函告知行政区划权属乡镇。

      分管领导:徐福前

      经办人员:赖合雄

      联系电话:15392151372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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