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4-1800-2023-00015
- 备注/文号:德农〔2023〕175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14
各相关项目建设单位:
为支持做好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相关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 (闽财农指德农〔2023〕45号)文件精神,下达支持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改善生产设施条件)资金480万元。按照省上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承担项目为2022年度国家级示范社、2022年度省级示范社、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经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家庭农场自主申报,乡镇政府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复审,现场验收、局务会议研究、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480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资金分配详见附件1),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为确保如期实现省级下达的绩效目标,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
附件:1.德化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分配表
2.德化县2023年度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德化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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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专项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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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承建单位 |
项目地址 |
补助环节建设内容 |
补助资金(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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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作社能力提升(370万元) |
2022年度国家级农民专业 合作社示范社 |
德化县戴云农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
龙浔镇仙境村 |
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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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
德化县湖心岛种养专业合作社 |
水口镇湖坂村 |
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
30 |
林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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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
德化县儒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龙门滩镇硕儒村 |
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
30 |
供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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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
德化县渔乐园养殖专业合作社 |
龙浔镇丁溪村 |
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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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
德化县顺天福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
汤头乡福山村 |
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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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
德化县盛农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
国宝乡南斗村 |
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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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
德化县来春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大铭乡联春村 |
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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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
德化县戴忠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水口镇八逞村 |
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
25 |
供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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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
德化县蓝森吉果蔬专业合作社 |
葛坑镇蓝田村 |
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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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
德化优仙发农业综合专业合作社 |
赤水镇 |
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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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
德化县星湖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美湖镇美湖村 |
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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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
德化县龙门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
龙门滩镇硕儒村 |
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
25 |
林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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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
德化天然轩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
三班镇龙阙村 |
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
25 |
供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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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
德化县九仙黄山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大铭乡琼溪村 |
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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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家庭农场能力提升(80万元) |
2022年度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 |
德化县康宁家庭农场 |
桂阳乡彭坑村 |
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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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 |
德化县博锐家庭农场 |
龙门滩镇霞碧村 |
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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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 |
德化县农情农场 |
龙门滩镇苏洋村 |
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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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 |
德化县鱼跃龙门家庭农场 |
龙门滩硕儒村 |
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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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 |
德化县仙苑生态农场 |
上涌镇曾坂村 |
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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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 |
福建德化旅舒园种养家庭农场 |
水口镇榜上村 |
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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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 |
德化县东风家庭农场 |
南埕镇高漈村 |
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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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 |
福建省德化县梅岭生态林场 |
三班镇泗滨村 |
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
10 |
林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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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30万元) |
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 |
德化县恒昌农业专业合作社 |
龙门滩镇村兜村 |
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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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80 |
附件2
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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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
补助区域 |
德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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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万元) |
资金总额: |
4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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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4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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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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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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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区域目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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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14个农民合作社、10个家庭农场能力提升,1个家庭农场组建合作社。 |
承担能力提升任务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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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 |
2022年评定的国家级、省级示范社、省级示范农场、家庭农场组建合作社。 |
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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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2023年底前补助资金到位率 |
反映资金到位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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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承担能力提升任务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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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对象满意度。 |
承担能力提升任务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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