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7 15:12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瓷都·德化”门户网站www.dehua.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德化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德化县龙浔镇湖前路131号,电子邮箱:mzj@dehua.gov.cn,邮编:362500,电话:2352253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42条,包括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7条,其他类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案件数共0件,依申请办结数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信息发布水平。一是加强信息规范化管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认真把好发布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格式关、文字关。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县政务公开统一平台,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做好栏目设置,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加快信息更新速度,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对照目录公开事项补充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主要抓,各科室积极配合,办公室具体经办;二是强化部署研究,党组会议上重点强调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任务,高效完成;三是及时发现整改,针对日常自查和第三方测评所显现的问题,及时按职能分配到各科室,积极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

    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

    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

    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需要改进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稳定性和专业性仍需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主动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按照“政策制定与解读同步”的原则,及时做好政策性文件及解读的同步发布,严格按照政策解读要求,通过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创新举措等环节深入解读政策文件,提高解读内容质量和可读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健全“传帮带”机制,增强工作人员主动学习意识,加强对新人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本年度未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德化县民政局

    202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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