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6-0200-2025-00024
    • 备注/文号:德政民〔2025〕54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22
    德化县民政局 德化县财政局关于提高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5-10-22 16:52
    水口人民政府:

    为保障我县革命老地下党员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老苏区乡干部、老接头户人员(以下简称五老人员)的生活,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闽民老区〔2024178号)精神,决定从202481日起提高我县五老人员的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从202511日起增长五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我县革命五老人员的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生活定期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10元。即由202481日起每人每月2483元提高到2593元。

    二、革命五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自然增长参照基数的确定:五老人员生活补助以上年度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数为参照基数(根据调查队统计数据:2023年、2024年度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2916元、24626元,增长1710,按参照基数的3%制定增长标准增加生活补助金51元(1710*3%51元),增长后革命五老生活补助金标准为2644··月。

    三、这次提高革命五老人员的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革命五老人员的关怀。镇要抓紧落实,保证及时、准确、足额地把生活补助费发放到他们的手中。

     

     

     

     

    德化县民政局                   德化县财政局


    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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