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6-0200-2025-00010
- 备注/文号:德政民〔2025〕12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9
当前,我县气温逐渐回升,各类农林事、旅游、野炊露营活动陆续开始,林区生产生活用火日趋繁多,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森林防灭火工作等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普及森林防灭火知识,提高全民森林防灭火意识,积极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良好氛围,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民政领域开展春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森林防火齐参与 绿水青山共守护
二、活动时间
2025年3月19日至4月19日
三、宣传内容
(一)深入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森林防灭火工作和生态保护等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灭火法律意识,切实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三)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以及福建省森防指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落实《关于加快解决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的若干措施》的措施意见,提升各级林业工作人员政策法规意识,推动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地落实。
(四)广泛宣传普及森林火灾特点和安全避险等常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等措施,切实提升社会公众森林防灭火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
(五)广泛宣传野外火源管控和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从源头上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六)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切实提高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七)广泛宣传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和森林防灭火先进经验,大力宣传森林防灭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事迹,营造学先进、学典型浓厚氛围。
四、主要任务
各乡镇、各服务机构要结合属地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聚焦解决火灾预防工作中的“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积极宣传依法治火有关政策法规,抓实森林防灭火责任,抓好野外火源管控的宣传教育,抓紧重点时段、重要节点以及高森林火险期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确保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抓实重点,提升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一要突出重点时段。突出抓好高森林火险期,尤其是抓好清明节等重要节点,注重加大对高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和禁火令的宣传,提前筹划部署宣传工作,加强教育引导,严格管控火源火种。二要突出重点区域。突出抓好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林区进山路口、公路铁路沿线,以及农林交错区、坟墓集中区、火灾多发区等重点区域,注重加强宣传密度和力度,确保宣传实效。三要突出重点人群。突出抓好农村野外用火主体存在的“三不”(不懂法、不识字、听不懂普通话)问题,运用多种方式,积极走村入户,通过大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做到因人施策、讲求实效,切实解决宣传盲区。
(二)创新方式,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一要创新宣传方式。要不断拓宽森林防灭火宣传渠道,持续创新森林防灭火宣传方式,通过制作发布宣传视频、音频和图片等多种媒介,提升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增强公众的防灭火意识。同时,加强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联合运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良好氛围。二要开展“五进”活动。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进林区、进社区、进学校、进景区、进企业等活动,通过鸣锣告示、墟日宣传车流动宣传、制作刷新宣传碑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派发传单和发送森林防灭火提醒短信等形式,把森林防灭火常识宣传到户到人。三要发挥科技手段。要在主要进山路口和重要地段设置森林防火智能视频语音播报器,智能识别并提醒进山人员注意森林防火;科学利用无人机的高机动性能,扩大森林防灭火宣传巡护范围,覆盖宣传盲区,提高宣传质效。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服务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要从保障森林资源安全和维护人民根据利益作为出发点,将森林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灭火的第一道工序,抓实抓细抓好春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
(二)强化工作部署。各乡镇、各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严密筹划,切实增强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宣传责任,精细制定方案,细化宣传措施,明确宣传的重点、内容和组织的方式方法,合力推动宣传月活动落实,确保宣传活动实效。
(三)加强指导监督。要深入一线检查督促,压实基层末端宣传责任,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将列为森林防灭火日常工作检查的重要内容。
(四)及时总结反馈。各乡镇、各服务机构在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于4月22日前将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报至县民政局办公室:dhxmzj@163.com。
联系人:肖元春,联系电话:13506967752。
附件:2025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德化县民政局
2025年3月19日
附件
2025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
召开各类会议部署工作(场)
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现场活动
(场)出动宣传车(车次)
出动无人机宣传(小时)
新设语音、LED宣传设备
(套)新设固定宣传牌(块)
悬挂横幅(条)
张贴宣传单、禁火令
(份)制作网络视频宣传(条)
群发警示短信(条)
分发有关宣传材料(份)
重要时段设置检查关卡(个)
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入校园
(次)开展警示教育(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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