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6-0200-2021-00028
- 备注/文号:德政民〔2021〕42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23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泉州市民政局泉州市文明办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发放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泉民事〔2019〕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文明治丧和惠民殡葬工作,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10月1日起,为遵守移风易俗规定文明治丧的丧属发放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县户籍逝者治丧、严格遵守移风易俗规定文明治丧的治丧人。
二、发放标准
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300元/例。
三、办理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丧属在治丧结束10个工作日后按要求如实填写《德化县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发放申请表》(表格可在德化民政网站下载或到村(社区)、殡仪馆服务窗口领取)。申请时必须出具:申办人身份证、死者户口簿、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申办人一般为逝者直系亲属,逝者无直系亲属的申办人由所在地村(社区)指定专人负责并出具其作为申办人领取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的证明。逝者户口簿无法体现与申办人亲属关系的,可向曾经同户过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出具关系证明。
(二)申请表一式三份,由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乡镇逐级审核,由乡镇连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收集按季度提供给县民政局,待县民政局审核后按季度将资金拨付至相关乡镇。
四、资金安排
所需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由县民政局根据上年度火化数向县财政局报送下年度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的经费预算。经审核的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由县民政局从年度预算资金中核拨到各乡镇银行账户,再由各乡镇发放至申办人银行账户。
五、其他事项
各乡镇、村(社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发放制度,作为促进移风易俗,推动殡葬管理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确定专人负责,确保落实到位。
(一)建立制度,规范管理。各乡镇、村(社区)应结合本地实际,严格程序,规范管理,确保此项惠民政策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各乡镇、村(社区)要做好治丧遵守移风易俗宣传工作,履行惠民政策告知义务,把好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申请第一关口;各乡镇、村(社区)要做好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审核发放工作,对有因违反移风易俗规定未能文明治丧被举报的,应暂停审核工作,待调查取证核实后决定是否发放;县民政部门做好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的经费预算、申请核拨工作;同时县财政部门足额安排专项资金并对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管理、对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鹤仙山殡仪馆协助提供死亡人员名单月汇总表,以供信息核对;县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文明治丧执行情况进行督导。
附件:德化县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发放申请表
德化县民政局 德化县文明办
德化县财政局
2021年9月23日
附件 |
||||||||||||||
德化县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发放申请表 |
||||||||||||||
逝者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死亡 时间 |
|
死亡 原因 |
|
火化 时间 |
|
||||
户籍所在地 村(社区)名称 |
|
身份证号码 |
|
|||||||||||
家庭住址 |
|
家庭电话 |
|
|||||||||||
申办人情况 |
姓 名 |
|
与逝者关 系 |
|
联系电话 |
|
||||||||
身份证号 码 |
|
家庭住址 |
|
|||||||||||
开户银行名称 |
|
银行账号或卡号 |
|
|||||||||||
申办人承 诺 |
本人承诺:治丧过程中自觉遵守移风易俗文明治丧相关规定;上述所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及本表填写内容真实有效;违者,本人愿承担一切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名(盖章):
|
|||||||||||||
所在村(社区)审核意见 |
所在乡镇审核意见 |
县民政局审核意见 |
||||||||||||
该丧事严格按照村(社区)规民约要求办理,未违反移风易俗规定文明治丧,同意申报。
红白理事会负责人:
村(社区)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情况属实。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
情况属实。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1.本表系在辖区内为具有本县户籍逝者治丧、并严格遵守移风易俗规定文明治丧的治丧人发放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发放申请表; 2.申办人提供身份证、逝者户口簿、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 3.本表一式三份,村(社区)、乡镇、县民政局业务股室各留存一份。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