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8-1000-2025-00005
- 备注/文号:德林〔2025〕7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28
德化县林业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办理程序(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5-02-28 09:15
经县政府同意,明确县林业局为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出具意见的授权部门。为规范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的办理程序,以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印发《建设项目涉及一般湿地办理程序(试行)》,请认真遵照执行。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执行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向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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