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402-10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德政科〔2024〕29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09
为推动我县陶瓷产业的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提升陶瓷产业新质生产力,助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公开征集2024年度高质量发展县级科技创新计划备选项目,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及选题方向
(一)陶瓷产业链及配套产业创新项目
1.指南代码:2024G001
选题方向:支持陶瓷泥料、釉料、石膏、化工辅料等陶瓷材料创新研究。
2.指南代码:2024G002
选题方向:支持彩印、陶瓷包装、花纸工艺、装饰材料、陶瓷配件、窑炉及配件、陶瓷企业信息化管理技术、生产管理软件开发等陶瓷配套产业创新研究。
(二)陶瓷产业工艺创新项目
指南代码:2024G003
选题方向:支持陶瓷智能装备、陶瓷成型工艺、陶瓷表面装饰工艺等陶瓷产业工艺创新研究。
(三)高端日用陶瓷创新项目
指南代码:2024G004
选题方向:支持餐具、茶具、酒具、酒瓶、花盆、茶叶罐、煲、器皿等高端日用陶瓷的创新研究。
(四)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项目
指南代码:2024G005
选题方向:支持质量控制和技术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文物保护、节水环保、节能降耗、人口健康、防毒禁毒、反恐扫黑、抢险救援、水质治理、公共卫生、大气污染防控、城市建设管理、生态治理、林业建设、教育培训、交通运输、文旅发展、自然灾害防治等社会发展领域,开展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和技术应用示范。
(五)征集2024年“揭榜挂帅”陶瓷产业链重大技术需求和成果转化项目
1.指南代码:2024GZ01
“揭榜挂帅”重大技术攻关项目需求应是龙头、高新技术企业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技术难题,应聚焦陶瓷行业发展的“卡脖子”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重要工艺、材料和方法等,通过技术攻关,能够显著提升陶瓷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带动相关产业整体水平能力的提升,具体要求如下:
(1)龙头、高新技术企业应属于“揭榜挂帅”重大技术需求的陶瓷产业链行业领域。目前已经有成熟技术或科研成果能够解决技术需求的,不列入本次重大技术需求征集范围。申报单位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在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科研诚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提出重大技术攻关项目需求的单位编写重大技术攻关项目需求表(格式见附件2),明确技术指标参数、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预测,并按照自愿原则提交出资承诺,对于有出资承诺的重大技术攻关项目需求予以优先考虑,项目需求单位配套的研发资金不低于财政资助资金。
(3)技术需求单位原则上不得作为揭榜方,可以作为合作单位承接转化项目成果。技术需求单位愿意提供的最低研发资金在发榜时予以公开,供揭榜方参考。
(4)技术需求单位将重大技术攻关项目需求表(含出资承诺盖章扫描件),提交县科技局综合股汇总。
2.指南代码:2024GZ02
“揭榜挂帅”重大成果转化项目面向科技成果持有方(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科技型企业及个人)征集符合陶瓷产业发展需求且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成熟科技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1)科技成果持有方填写《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征集表》(格式见附件3)并报送县科技局综合股。县科技局将对征集的成果进行分析调研,遴选凝练出符合陶瓷产业发展需求的成果并发榜,由县内企业揭榜,在德化落地转化。项目按照不超过企业转化该项成果投入总金额的50%给予资助,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2)申报时,将相关专利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征集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县科技局综合股汇总。
二、县级科技创新计划备选项目申报要求
(一)在德化县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具有良好信誉的单位,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项目应符合申报指南和选题方向,具有创新性和独创性,目标任务明确,技术方案和路线可行,指标可考核。
(三)项目经费预算科学合理。申请单位应根据项目研发任务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申报单位应按不低于申请资助资金1:1比例投入自筹资金。
(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在职且实际主持科研工作的科技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能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科研工作。
(五)以下单位、个人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因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
2.被公安机关列入涉黑涉恶名单的。
3.被列入县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重点对象”或“严管对象”名单的。
4.有到期未验收项目的。
5.研究内容相似的项目已得到立项支持的。
6.近三年(2021年以来)有获得过县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
7.企业2023年度没有研发投入的。
(六)项目起始时间为2024年10月,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七)申报材料应完整齐全,内容真实可靠,坚决杜绝项目重复申报。凡弄虚作假或者项目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3年申报项目的资格。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资料
1.德化县科技创新计划备选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3年度必须有开展研发活动,规模以上企业提供从国家统计系统直接生成的上一年度《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鼓励提供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或有资质第三方出具的研发经费内部支出的佐证材料;规模以下企业提供上一年度研发投入明细表。
4.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交合作各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与申报项目具有关联性。
5.可以说明项目和企业情况的材料(如论文、知识产权、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等)。
以上材料复印件应标注与原件相符,经审核人签字,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申报程序
申报资料双面打印一式3份,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推荐后,于2024年10月25日前报送至县科技局综合股,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书电子版必须发送至1181760757@qq.com。
(三)联系方式
0595-23514591
四、资助说明
1.指南代码:2024G001-2024G004,每项支持不超过5项,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指南代码:2024G005,支持不超过5项,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3万元。“揭榜挂帅”重大技术需求和成果转化项目, 支持不超过2项,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
2.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即项目验收之后再给予经费补助。
附件1:德化县科技创新计划备选项目申请书
附件2:2024年“揭榜挂帅”重大技术攻关项目需求表
附件3:2024年“揭榜挂帅”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征集表
德化县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25日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存档。 |
德化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4年9月25日印发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