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402-1000-2021-00006
    • 发布机构:德化县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24
    2019年县科技局(含地震办)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1-05-24 16:15

    2019年县科技局(含地震办)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为提高县科技局(含地震办)资金使用绩效,科技局组织对2019年度科技三项费用专项开展绩效评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科技局方面:

    2019年度年初部门预算安排金额3579万元,实际到位金额3579万元,资金支出3579万元。用于贯彻《关于推动陶瓷产业跨越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推动落实科技创新、创新主体培育、知识产权、鼓励开展研发等有关工作,有效推进我县科技事业全面发展,促进陶瓷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工作要求,我局安排专门人员对科技三项费用专项开展自评工作。主要完成如下工作:

    1.落实《关于推动陶瓷产业跨越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奖励。

    2.及时下达陶瓷版权创意大赛经费、购置陶瓷先进设备补贴、福建(泉州)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运营资金、电子商务专项经费、科技管理费、企业奖励资金、研发投入经费补助、高成长型企业奖励、专利奖励、科技拥军、高新技术企业配套奖励等经费。

    3.及时下达知识产权保护展示中心建设经费。

    地震办方面:

    2019年度年初部门预算安排金额11万元,实际到位金额11万元,资金支出11万元,无结余。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震局关于“十三五”期间全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145号),《泉州市地震局关于下发〈泉州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南〉的通知》(泉震〔2017〕28号),《泉州市地震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泉州市防震减灾工作计划的通知》(泉震〔2019〕5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安排专项资金11万元,提升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管理维护。根据工作要求,我办组成工作小组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经费专项开展自评工作。对全县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加强管理维护,正常达标运行,每个避难场所都保持可用状态。

    (二)主要成效

    按照年度整体工作部署,及时下达陶瓷版权创意大赛经费、购置陶瓷先进设备补贴、福建(泉州)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运营资金、电子商务专项经费、科技管理费、企业奖励资金、县级科技项目经费、成长型企业贷款贴息、“瓷艺贷”贷款贴息、研发投入经费补助、高新技术企业配套奖励、知识产权保护展示中心建设经费等有关资金,到位资金3270.8万元。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展示中心1个,完成科技金融贷款1.05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达6.66亿元,人民群众对科技工作成效的满意程度达96%

    地震办方面:按照《泉州市地震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泉州市防震减灾工作计划的通知》(泉震〔2019〕5号)等文件要求,2019年我县实际建有安装地震应急避难场所13个,保持达标管理不少于13个,持续为人民群众提供可靠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提升地震应急避险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绩效分析

    ()绩效目标分析

    1.产出数量得40分(共40分)

    “产出数量”指标通过“研发经费补助企业数量”“知识产权展示中心建设数量”“科特派座谈会举办期数”“申报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瞪羚企业”“对避难场所巡检次数”“保障维护避难场所数量”8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获得研发经费分段补助的企业57家,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展示中心1个,举办1期科技特派员工作座谈会,申报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11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5家,申报泉州市瞪羚企业8家。2019年我县保障达标管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13个,惠及我县城区及三班镇区。在全县共管理维护13个应急避难场所,通过5次巡检,加强维护管理,持续可靠为人民群众提供随时可用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2.产出质量得10分(共10分)

    “产出质量”指标通过 “资金安全”“巡检达标率”等2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财政资金按要求严格使用,确保不发生挪用、截留、挤占等情况。资金均能按要求使用,专款专用。达标率=(达标避难场所数/管理维护避难场所总数)X100%,利用该方法定期对各应急避难场所进行检测,达标13个,得出结果是达标率为95%。

    3.产出时效得5分(共5分)

    “产出时效”指标通过“完成时间”三级指标进行评价。以年度为1个存续期,主要反映项目的存续期和执行效率。按照2019年度安排的任务目标进行工作。

    4.产出成本得5分(共5分)

    “产出成本”指标通过“资金投入”三级指标进行评价。2019年度共投入资金3579万元,资金均能及时下达到位,取得良好成效。

    5.经济效益得5分(共5分)

    “经济效益”指标通过“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三级指标进行评价。推广“瓷艺贷”“新秀贷”“科创贷”金融业务,拓宽贷款渠道,完成贷款1.05亿元。

    6.社会效益得9分(共9分)

    “社会效益”指标通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水平”“保障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管理”等2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着力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达6.66亿元。通过三级指标进行评价。通过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提供包括避险场地、应急水电设施等产品的可用程度来衡量地震避难场所管理的完善程度。目前各应急避难场所都能完整提供包括避险场地、应急水电设施、应急卫生设施等在内的产品,可用可靠。

    7.生态效益得4分(共5分)

    “生态效益”指标通过“实施农业类科技计划项目”三级指标进行评价。实施农业类科技计划项目,提升整体生态效益水平,实施项目24个。

    8.可持续影响得10分(共10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持续可用”等2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通过科技经费投入,引导企业创新发展,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推进我县科技事业全面发展,效果良好。三级指标进行评价。扎实有效地做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工作,持续提供良好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为我县民众的高效避险、政府的应急保障提供有力支撑,提高我县防震减灾水平,减少灾害损失,持续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政府形象。

    9.服务对象满意度得9分(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群众满意率”三级指标进行评价。通过采用抽样调查,人民群众对科技工作成效的满意程度达到96%。地震办通过不定期对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群众满意度达到94%,可见群众对此项工作的肯定程度。

    (二)现场核查分析

    通过走访、查阅文件、现场评估等方式进行核查分析,下达经费3579万元,主要用于陶瓷版权创意大赛经费、购置陶瓷先进设备补贴、福建(泉州)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运营资金、电子商务专项经费、科技管理费、企业奖励资金、县级科技项目经费、成长型企业贷款贴息、“瓷艺贷”贷款贴息、研发投入经费补助、高新技术企业配套奖励、知识产权保护展示中心建设经费等有关资金县地震办在2019年度内共使用11万元资金,根据各次巡检情况,安排进行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的经费补助。

    (三)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相继出台《德化县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德政科〔2018〕87号)《关于修订德化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德政科〔2018〕101号),进一步加强对科技经费和科技项目的管理,及时下达有关经费,并按规定严格使用。地震办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指导避难场所依托业主做好设施的日常管理与运行维护工作,做好避难场所的防震减灾预案和演练方案工作。

    (四)目标设置分析

    2019年科技三项费用目标值是根据该专项资金使用功能属性设定,目标完成情况总体达到优秀程度。2019年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经费目标值是根据该专项资金使用功能属性设定,目标完成情况总体达到优秀程度。此项工作资金筹集按照《德化县地震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经费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执行,因而与预算安排匹配度、关联度协调统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科技局方面:

    1.资金使用监管不够严格。资金下达后,由于涉及到的企业较多,对企业资金的使用、跟踪较为薄弱,缺乏有效监督。

    2.资金支持范围还不够广泛。我县现有陶瓷企业2600多家,但是资金支持的企业才200多家,惠及的企业面还不够宽。

    3.资金与绩效目标不够匹配。绩效目标任务整体比较概况,不够细化,而资金使用的项目比较多且细化,两者匹配度还有差距。1.资金分配办法、标准的合理性方面。

    地震办方面:

    根据《德化县地震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经费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办法下达分配资金量有利于合理统筹安排,各避难场所依托业主单位因为建设的标准和管理水平不同,分配额度不一样。

    2.资金安排与目标任务的匹配度方面。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经费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范围比较细化,而目标任务是比较粗犷和概括,特别是各避难场所设施使用情况不同,老化程度不同,资金并没有根据变化而细化,因而资金安排与目标任务的匹配度有差异。

    3.资金使用管理的合规性,资金下拨、实施进度的及时性方面。

    随着社会发展,建设管理的避难场所增加,需要的管理费用增加,设施老化,维护费用增加,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经费专项资金使用应该有联动机制。

    (二)改进措施及建议

    科技局方面:

    1.加强监督。对专项资金涉及到企业进行抽查,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加大跟踪力度,确保专款专用。

    2.加大宣传。加大各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同时主动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及时发布项目申报通知,组织、推荐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各类经费,扩大惠企层面。

    3.细化任务。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任务,推动科技三项费用工作顺利开展,促进资金安排合理。

    地震办方面:

    1.要针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经费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的特性,在既定目标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设施维护经费和管理人员经费的灵活机制,资金使用更趋合理化,促进依业主单位的主观能动性。

    2.目标任务要更加细化,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完善防灾减灾体系,有利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维护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也促进资金安排合理性,发挥更大社会效益。

    3.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下拨及实施进度的监管力度,是保证资金使用合理性及有效性,同时可以保障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维护工作落到实处,保障社会安全和谐,发挥财政资金的综合效益。

     

     

    德化县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